明明是企业老板的他,外出办事遭遇交通事故死亡;亲属却将他伪造成另外一家企业的员工,并称是因工外出途中遭遇的变故,还向人社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妄图骗取高达近6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细心的工作人员与骗保者两次过招,最终戳穿对方。
9月9日,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向钱江晚报记者通报了这起工伤骗保案。这也是该局遇到过的金额最大的骗保案。
事件由头: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称员工因公外出遇车祸死亡
今年6月初,高新区人社局收到了一份工伤认定申请:一家汽车租赁企业称,公司参保员工徐某因工外出至奉化,遭遇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希望其家属能享受一系列的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注册地在高新区,但实际办公地点在鄞州中心区,企业在申请材料中是这么描述的:
4月底的一天早上,企业接到客户电话,要求当天派车将客人从奉化送去外地办事。而企业恰好有司机和车辆都在奉化,可司机身上现金不够,也没带银行卡,因此企业派徐某前去送备用金。
徐某从鄞州出发,乘坐公交车去奉化。他先回到溪口自己家,后换骑电瓶车,赶往奉化城区约好的地点给司机送钱。就是在这段送钱的路上,电瓶车与小轿车发生相撞,徐某身受重伤,并于当天下午死亡。
根据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么算下来,总额共计576880元。加上丧葬补助金,徐某的家人共计能领到近60万元。
第一次过招:
人社质疑:路线、时间、缘由有疑点
企业表态:众人口径一致,咬定有此事
乍一看,企业准备的材料非常充分,事情前因后果也能串起来,不过,由于涉及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巨大,人社局工作人员在审核时特别小心仔细。
问题很快就看出来了,工作人员发现了三处疑点:
首先,路线上有问题。根据企业申报的事情经过,徐某从溪口家中骑电瓶车前往奉化城区的约定地点,方向属于从西往东开;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行进路线却是从东往西;
其次,时间上有问题。企业说徐某上午10点出发,责任认定书上的出事时间为11点7分。徐某要完成从鄞州中心区坐公交到溪口家中、再骑电瓶车到奉化城区约定地点两件事,而鄞州中心区到溪口又没有直达公交。12点之前,他出现在事故发生地是不可能的;
最后,缘由上有问题。在奉化等候备用金的这位司机就是奉化当地人,客户如果着急的话,司机完全可以自己先垫资或直接在当地找亲朋好友借钱,没有必要一定要从宁波市区送钱过来。
于是,4名工作人员出动,没通知企业就直接上门进行了突击调查。但公司众人口径挺一致,一口咬定确有此事。而公司提供的工资单上也确实有徐某的名字,还有社保缴纳记录等。
看上去,徐某确实是公司员工。工作人员有些动摇了。
第二次过招:
人社确定:涉事人员自己有公司
企业承认:想骗保为当事人还债
转机出现在突击调查之后企业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面对人社部门提出的关于路线的疑点,企业换了种说法。
可越是如此,工作人员越是觉得可疑。他们走访了奉化多个部门,得到了一个让人意外的消息:早在2012年,徐某就和妻子一起在奉化当地投资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本人是老板。
工作人员找到了一位徐某公司的老员工。对方表示,老板夫妻吃住都在自己公司里,不可能去别的公司上班。员工回忆,事发当天,徐某中午在公司和大家一起吃了午饭,之后因为生产材料缺乏,便骑着电瓶车出门购买,路上出了事。
拿着新证据,工作人员再次约谈了汽车租赁企业负责人。“伪造工伤事故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同样属于诈骗。”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这名负责人终于承认,徐某仅是社保挂靠,因工外出的整个经过确属虚构。他说,徐某留下了一些债务,家人偿还压力有些大,于是他们动了脑筋,伪造了这起工伤事故。
这是高新区人社局遇到过的金额最大的骗保案。目前,局里正在研究该案的后续处理问题。
原标题:企业老板车祸身亡 亲属给他伪造工伤骗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