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入户费该不该交?
早在2008年,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就已发布了《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商品房价格的成本构成应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指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
今年6月,郫县安德镇润雅宜园小区西南角突然爆管,近7米高的水柱,引来多名业主围观。令业主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水柱下方,他们发现了隐藏在竹林中近4年的一个的巨型储水罐。
水罐是怎么回事?业主们调查发现,原来该小区从2011年至今,根本就没接通市政供水管网,一直是靠打井、抽取地下水供业主使用。
冲天水柱冲出秘密:
小区用的是地下水!
杨先生是位退休教师,2011年在润雅宜园小区建成后不久就买房入住。3年多下来,虽然对水壶内极易产生的水垢有些怨言,但他总以为这是“自来水硬度太大”,没有太在意。
然而,今年6月的一天,在小区西南角突然爆出近7米高的水柱。出于好奇,多名业主纷纷下楼探个究竟。让他们意外的是,他们发现竹林后有一个长十几米、宽两三米、高三四米的巨型储水罐。这下,业主们才得知小区居民用的“自来水”竟然是未经沉淀、过滤和消毒的地下水!
7月5日,杨先生等业主首先前往售楼部讨要说法,“但售楼部相关负责人说,去找物管。”然而,物管称此事与其无关。无奈之下,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只得前往安德镇镇政府反映情况。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出面调解,但在自来水入户费(2400元)问题上,开发商与业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小区业主最担心:
这些地下水安全吗?
昨天上午,在润雅宜园小区内,成都商报记者在小区内看到,水阀、水表、管道等设施一应俱全,一位刚刚入住的业主甚至对该小区在使用未经处理的地下水并不知情。
在一位唐姓业主的指引下,记者才发现隐藏在小区西南角的储水罐。水罐周围布满了绿竹,远远望上去,只是一小片普通的竹林。记者扒开竹子,一个巨大的储水罐豁然出现在眼前。竹林外三四米处,一个已被封死的水井通过管道源源不断地将水输入罐中。唐姓业主也是在爆出水柱那天才得知自己饮用的是地下水,“这水没有经过处理,如果发生污染,我们业主都得遭。而且过度取用地下水,如果小区发生下陷咋办?”
小区业主称,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合同上有这样一段:“‘本小区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均为自备水源,预留城市自来水管网系统接口。’谁会留意这个?”但真正让业主担心的是,这些地下水未经处理,安全吗?
水表水阀一应俱全:
拖欠水费要交违约金
据一位周姓业主介绍,该小区一期工程竣工于2011年年底,已售罄,共有200余户业主。前期,水费直接由开发商查收,后交由成都南极物业有限公司查收,“2.85元/吨,只开张收据。”据其提供的一份《自来水供水合同》显示,业主逾1月未缴纳水费,四川省巨人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终止供水,业主如再需开通,除缴纳所拖欠水费及违约金外,还需要缴纳自来水开通费。
昨日下午,在润雅宜园二期工程现场,成都商报记者以业主身份询问该楼盘工作人员该小区二期是否也使用自备水源时,对方拒绝回答。而在该小区售楼处,知悉记者来意后,工作人员称,郫县水务局已经对该小区自备水源的水质进行鉴定,“是合格的!”而针对缘何私采地下水,是否有相关资质,该工作人员拒绝回答。
郫县水务局:开发商违法 取用地下水!
调解无望后,润雅宜园一期的业主通过水务部门的投诉渠道对该小区违法取用地下水的情况予以举报。最终,郫县水政执法监察大队经调查认定,四川省巨人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情况属实,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尽快停止取用,并接入自来水。
该楼盘项目经理刘云在接受调查时称,2012年6月,安德镇镇政府和郫县某自来水公司向其出具证明,因自来水主管网未能通达该小区,允许其自建水源。
昨日下午,郫县水务局水政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巨人房地产有限公司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已违反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直接从江河取水或开采地下水的,应按水资源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申请取水许可。从地下取水的,应附具有关水文地质资料;从城市地下取水的,应征得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困局
2400元自来水入户费 到底该谁缴
今年7月,水政执法部门就已要求四川省巨人房地产有限公司7日内整改,但时至今日已过去近2个月,该公司违法取水的问题依旧未能解决。实际上自来水管网早已通达该小区,但每户2400元的入户费,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想缴。水政部门也无奈,“这个解决不了,就没办法接入自来水。”
早在2008年,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就已发布了《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商品房价格的成本构成应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指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
对此,润雅宜园业主翻阅2012年与巨人地产签订的购房合同,“里面没有提到水电气等接入费用由谁负担。”“整改快两个月了,还没有任何进展。”业主杨先生望着藏有储水罐的小竹林直叹气。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摄影报道
原标题:吃了4年的“自来水” 竟是小区违法抽取的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