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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付款就吃冰淇淋?成都便利店:强制禁止有难度(2)

2015-09-28 20:55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许雯   责任编辑: 马兰

如何对待顾客在店内食用未付款食物?

各店看法一致

顾客在店内食用未付款的食物,店员究竟应不应该上前制止呢?对此,不同便利店、超市的店员各有看法。

红旗连锁店员表示,对于顾客在店内食用未付款食物的态度时,该收银员表示,他们一般不会对消费者进行阻止,只要在走出店门之前付款就好。

9010便利店的店员则表示,其实店内有规定,购买食物需要先付款再食用,且遇到这种情况,店员大多数时候会上前阻止。但如果店里的顾客较少,在不耽误付款的情况下,一般不会阻止消费者事先拆开食物包装再付款。

红星国际楼下全家便利店店长告诉记者,事实上,便利店对此并无明文规定,但禁止在店内食用未付款的食物应该是业内默认的规定。从店方来讲,店内陈列的商品属于待售状态,消费者没有权利在未付款的情况下食用。因此,理论上,一旦发现,店员应立即上前制止,遇到情节严重的消费者,还要进行罚款。但是,该店长表示,从操作层面讲,便利店大多设有用餐区,很多顾客会在付款后直接到用餐区食用所买食物,所以,在没有亲自看到顾客未付款就拆封商品的情况下,店员很难判断顾客正在食用的食品是否已经付款。

全家便利店的店长认为,要强制顾客实行在便利店购物先付款再食用是有一定难度的,应该呼吁顾客从道德层面进行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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