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大声哭喊法庭审理被迫中断
“法官,我要说话,他们(公安机关)是4月22日让我签的字,却让我倒签成4月5日,这个证据(鉴定结论)是假的,”李征琴高高举起右手大声说,她认为公安机关让她倒签日期存在程序违法,并因此质疑鉴定结论有问题。
“该证据程序违法,南京市物证鉴定所的法医张某(前日庭审曾出庭)说了,伤情鉴定报告是4月8日做出来的,之前公安没有依据立案,为什么4月5日刑拘我?检察院组织4拨人到我家谈话,要求我认罪,说‘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就认了吧’,这些我都有录音。”李征琴情绪激动,不断地挥舞着手臂,高声喊着。
虽然审判长敲击法槌,示意李征琴控制情绪,但她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大声喊叫。李征琴表示,之前她这方提交法医胡志强的专家意见时,法院要求其提前5天交到法庭以便进行证据交换,但是此次公诉人所提交的《会议记录》,却仅提前了一天时间,她认为检察机关是在进行证据突袭,“这个会议记录里全是术语,我第一次见,我根本看不懂,我要求法院给我时间找专家咨询”,李征琴边哭边说。
在此期间,审判长表示已经将李征琴的话记录在案,并多次敲击法槌,打断李征琴的话,并严肃要求李征琴配合庭审。但李征琴没有停止,继续喊叫,“我希望法院公正,我要公正”、“我要咨询专家,我要时间咨询专家”。
最终,审判长重重地敲响法槌,宣告对李征琴予以训诫。此后,由于李征琴仍难控制情绪,审判长宣布法庭休庭5分钟。
企图撞墙自杀养母当庭被逮捕
然而,5分钟的休庭一直延续了一个半小时。
其间,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找到其律师助理王云霞,“法官说李征琴在里面撞墙,让去劝劝她”。
记者随王云霞穿过走廊,来到候审室门外,透过半开的门,记者看到几名法警围在一个墙边,隐约看到李征琴蹲卧在墙角。
直至上午11点,法官再次宣布开庭,被带进来的李征琴,依旧高举右手,高声哭喊着“要说话、要公正、要咨询专家”。
伴随着李征琴的高声哭喊,审判长大声宣布:“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闹,被法庭依法训诫,休庭期间,李征琴在羁押室试图撞墙,经合议庭评议,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现经本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下午庭审2点开始。”
法官宣布后,几名女法警围上来,李征琴试图摆脱,但最终仰面被女警围扣在椅子上,一名女警手里拿着手铐。
李征琴的哭喊声戛然而止,随即她被几名女警抬下法庭。
鉴定时间有误检方发纠违通知书
下午2点,李征琴被带入法庭。与之前被取保时不同,她进入法庭时已戴上了戒具,法官让法警为其打开戒具后,庭审继续进行。
9月27日、9月28日,在认定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方面,公诉方提交了《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下简称伤情鉴定)、《关于施某某损伤程度的会诊意见》、《会议记录》等证据。
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王常清表示,由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该伤情鉴定涉嫌鉴定时间虚假、鉴定人签名虚假、鉴定人数虚假等问题。
在鉴定时间的问题上,律师指出,4月22日,公安机关曾要求李征琴签收伤情鉴定通知书,“当天是4月22日,可公安要求她倒签为4月5日”。律师指出,虽然伤情鉴定上的时间是4月5日,但是根据参与这份伤情鉴定的法医贾某的证言,其是在4月7日才开始参与鉴定的,而鉴定最终做出的时间是4月8日。律师表示,这就意味着,4月5日李征琴被刑拘时,该份伤情鉴定还没有做出,公安机关对李征琴的刑拘是违法的。
此外,王永杰和王常清还指出,该伤情鉴定时间缺失。而前日出庭作证的法医张某也曾表示在鉴定时间上存在书写遗漏。
对此,公诉人在法庭上回应称,针对施某某伤情鉴定的时间问题,浦口检察院已经就此向公安发出纠违通知书。
原标题:“南京虐童案”孩子处境堪忧 生母称无力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