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中明确,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免四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自2016年起,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门诊和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给予减免,力争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到2020年,基本实现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据了解,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对象包括全省497.65万贫困人口中病患者和“老弱伤残”脆弱人群,特别是其中172.28万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的88个贫困县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
医疗卫生计生扶贫还将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88个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重点县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卫生资源、公共卫生均等化、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所有贫困县至少有一所二级医院,其中20万人口以上贫困县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按要求设置完整的业务科室;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100%的贫困县建成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县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覆盖率达到7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人均期望寿命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原标题:明年起 四川“八免四补助”减轻贫困人口治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