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9日讯 新《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已于10月1日开始施行。新规明确了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和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申请登记流程等事项,进一步简化了经营范围登记程序。这些调整会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哪些影响?今日,四川省工商局企业处处长钟耘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用语放宽 “冷啖杯”或将现于执照
《规定》第三条指出,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由投资人或者企业自主申请,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钟耘介绍,《规定》明确申请人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中的95个“大类”、396个“中类”或913个“小类”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充分尊重企业意思自治,方便投资者根据经营策略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及类别。
对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穷尽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规定》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比如说,开个 “冷啖杯”(餐饮行业用语),企业想在经营范围里标注,以前是不行的,现在放宽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用语,就可以参照行业习惯进行登记。还有,现在国家积极鼓励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兴行业,省工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经营范围就可依据政策文件,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等。
调整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方式 体现便利化原则
《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而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经营范围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此,钟耘表示,《规定》修订后取消了企业经营范围区分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的分类方式;取消了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的登记;调整了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方式,明确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除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申请直接登记。考虑到实施“先照后证”,经营范围可能包含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特在经营范围后加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提醒企业和社会公众注意。这些调整契合了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神,进一步放宽了工商登记条件,使工商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化,也能够更好地发挥经营范围登记的公示性质和公共服务作用。
许可信息需公示 交易消费要擦亮眼
而《规定》第六条指出,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证件的名称、审批机关、批准内容、有效期限等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此次修订取消了企业登记机关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的登记。”钟耘说,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应将行政许可取得以及变动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公示内容、时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种做法既减轻了企业因许可项目经营期限到期不得不换照的负担,又增强了企业许可信息透明度,同时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协同共治水平。
超范围经营不需许可项目 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此外,《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未经批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对此,钟耘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内容,新《规定》删除了“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超范围经营依法予以查处”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即使企业超越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活动,只要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市场准入的限制性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办理经营范围变更,而不再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 李丹)
原标题:四川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用语再放宽 “冷啖杯”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