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行贿被判刑13年
项城市产业集聚区医院,又是一个曾被媒体关注的焦点。
2013年9月,有媒体报道了河南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置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的政令于不顾,投资3亿元迁建豪华新址一事,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负面反响。
据该项目简介称,项目占地面积99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0张,其中一期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为1.7亿元。建设模式为BT模式,建设工期3年,总投资3亿元。
针对此事,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副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3亿元建院资金将采取BT模式运作,投资方是中科公司,等医院投入运营后,用10年时间连本加息进行偿还。
刘荣领在接受采访时也曾称,“中科公司是政府引进的,也不是我引进的”。
然而,其被调查后作出的供述,却与这样的说法相矛盾。据刘荣领供述,中科公司负责人马某甲向其行贿,除了为拿到项城第一医院的医药集中配送权,还有医院新址的建设投资权。
“2013年上半年,项城市政府把建设产业集聚区医院的任务交给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我以自己的名义已经入股50万元,不能以我的名义再入了。”刘荣领认为这是个好项目,虽害怕树大招风,却又不甘心。于是,他便找到马某甲,导演了一出提前索要“好处费”并让行贿方垫资入股的丑剧。
此外,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采购医疗设备或药品时,刘荣领先后收取多家公司两万至20万元不等的贿赂;2011年年底,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刘某某为竞聘护士长,向刘荣领送现金两万元,后在其帮助下当上供应室护士长;2009年10月,付某甲为能让其女儿招录为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向刘荣领送现金1万元后,其女儿被招录为该医院护士。
同时,法院还查明,2006年3月,刘荣领调入项城市中医院任副院长后,为感谢时任项城市卫生局长杨某某(已另案处理)的提拔,谋取杨某某对以后工作的支持,向杨某某行贿5万元。
案发后,上述赃款均已退回。
2015年6月17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判决河南省中科医药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50万元;马某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马某乙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在对刘荣领的审判中,其辩护人提出了“刘荣领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对此,太康县人民法院予以采纳。2015年7月17日,法院最终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判处刘荣领有期徒刑13年。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刘荣领、马某甲、马某乙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在金钱面前“沦陷”的刘荣领,最终等待他的是漫长的牢狱生涯。
原标题:河南一县级市医院院长在金钱面前“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