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日前,市人社局发出了《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范围从此前的“三类企业”扩大到我市所有企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企业就可享受稳岗补贴,而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落地实施了稳岗补贴政策,但当时稳岗补贴的范围只针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三类企业”,即列入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化解过剩产能计划名单的企业;列入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名单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而《通知》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稳岗补贴的范围从“三类企业”扩大到全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
根据《通知》,企业申报稳岗补贴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同时还必须满足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申报后,企业将享受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且仅限当年申请。(记者 徐璨)
原标题:即日起我市稳岗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