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惠州市惠城区当街绑架7岁女童案昨日宣判,主犯获刑11年6个月,另外2人获刑11年,每人需缴纳罚金1万元。据了解,主犯黄华云迫于经济压力作案,称受香港绑架新闻启发,模仿绑架情节,另外2名帮手因受其照顾,表示参与绑架更多是为“报恩”。
5月1日18时37分,惠州市惠城区一名小女孩被人强行抱走,警方16小时破案,在惠州博罗福田将小孩成功解救,犯罪嫌疑未来得及索要赎金就落网。让人意外的是,这起案件的主犯竟然是大学本科学历,迫于经济压力而作案。
昨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来到惠州市看守所内采访该案件的3名罪犯。戴着手铐、脚镣的黄华云对记者说,作案前其经济出现了困难,4月份,正好有新闻播出香港发生富家女被绑架案,案犯勒索了千万赎金。他认为可以效仿,于是,他买了一辆皇冠、一辆奥德赛车用于作案,并找到了2名受其“经济照顾”的帮手,2名帮手都是90后,没有工作,吃喝玩用都由黄华云提供,通过他们,黄华云找到了计划扣押人质的地方——帮手老乡所开的一间档口。
5月1日18时30分许,黄华云3人驾驶一辆黑色丰田皇冠小车来到惠州市东湖花园五区靠近江边路段,因为他们认为住在这里的都是“有钱人”,他们发现了一名女童在路边玩耍。于是,王某介、何某上下车将女童强行抱上车,然后由黄华云驾车往金山大道逃跑,随后将作案车辆及口罩、手机等丢弃在惠城区三栋镇附近的草丛处。
16小时后,警方在惠州博罗福田将小孩成功解救,三人被捕。
“吃喝玩用都是他的,不好意思拒绝”,谈及为什么参与绑架,王某介如是说,而另一位参与者何某上也表示自己租房、生活费都是黄华云给的,出于“报恩”的心态,加上如果成功之后,自己也会分到一笔钱,所以就没有拒绝。
原标题:广东两名90后为“报恩”帮人绑架女童 获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