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11月30日讯 因超车时处置不当,运渣车驾驶员朱某追尾撞上前方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杜某及搭乘人小华、小凤三人当场身亡。近日,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4年10月3日12时许,朱某驾驶川Rxxxx5货车到嘉陵区国鑫凤垭山项目工地装载土石方,运到位于嘉陵区一弃土场卸土。当天下午13点左右,朱某驾驶空车原路返回行至嘉陵区迎宾大道攀凤路一桥梁时,遇杜某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搭乘小华、小凤在前方行驶,朱某驾车超过杜某驾驶的车时,因处理不当,追尾撞上杜某驾驶的摩托车。
事发后,朱某赶紧拨打120报警。经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认定,朱某负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杜某负该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小凤、小华无责任。经过协商,朱某及工地老板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共计两百余万元。
嘉陵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致三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记者 何春林)
原标题:运渣车撞倒摩托车致3人死 司机获刑1年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