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日讯 今(1)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11月份的全市酒驾查处数据:2015年11月,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酒后驾车3424件,立案追究醉酒驾车刑事责任人452人。成都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昨日(11月30日)至今日(12月1日)凌晨,成都交警在“平安成都,铁拳行动Ⅱ”的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饮酒驾车74件,醉酒驾车31件,挡获31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5年12月1日凌晨1时55分许,范某龙驾驶一辆车辆号牌为川AG17XX的白色小轿车,沿天府大道北段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天府大道北段天府立交出城下桥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挡下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5.3毫克/100毫升,随后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其血液乙醇浓度为:147.0毫克/100毫升,其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龙曾于2009年1月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警一分局处罚。12月1日,成都市交管局对犯罪嫌疑人范某龙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15年11月30日21时09分许,许某林驾驶一辆号牌为渝AXD7XX红色小轿车,沿成都市天府二街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天府二街与昆华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挡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为:153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检查,其血液乙醇浓度为(210.5±10.5)毫克/100毫升,许某林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1日,成都市交管局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林予以刑事拘留。
原标题:成都:11月共查处酒后驾车3424件 452人被追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