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
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环保
要求成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2月4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下简称《批复》),表示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下简称《总体规划》)。《批复》要求,要发展卫星城、建设好天府新区、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
国务院在《批复》中还指出,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模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控制在620万以内
《批复》表示,成都市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同时,成都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另外《批复》称,成都要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生态保护
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
风景名胜区保护
《批复》非常注意生态保护,要求成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文史特色保护
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
金沙遗址等
对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批复》要求成都引起重视。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原标题: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不超6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