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南部县河东镇发生一起悲剧:当天上午10点左右,77岁的村民蔡兆清老人独自出门,准备到地里去干农活。其二儿子王仕银事后听母亲讲述,刚下地不久,毒蜂突然向她发动攻击,致使手部、脸部、头部多处被蜇伤,其中头部有10多处蜇伤。被毒蜂蜇伤20多小时后,蔡兆清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院证明书》显示,蔡兆清被蜂蜇伤中毒,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不过,在死者亲人看来,这次悲剧或许可以避免,因为在老人被毒蜂蜇伤前,镇上曾派人到村里灭蜂,但蜂巢被捣毁后,有大量马蜂再次返回先前的蜂巢附近聚集,并最终袭击了了老人。家属认为政府有责任。对此,河东镇党委书记李旭昨日表示,政府在这次意外事件中并无责任,只能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亮表示,马峰蜇伤人,家属可找马蜂窝所在树木的管理者或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但本次事件是意外事件,政府没有过错并无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原标题:七旬老人被毒蜂蜇伤 抢救无效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