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早上8点30分,民警在交警七分局门口执勤时将一位在一个周期内被记满12分且驾驶证被暂扣的驾驶员挡获。 据交警介绍,当时发现一辆银白色尼桑驶入,因内部停车位有限,不允许社会车辆随意停放。民警问车主:“你有什么事情?”车主回答:“我是来学习( 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 的。”交警瞬间生出一个疑惑“来参加学习的驾驶员,是在一个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该不能驾驶机动车。”经核实,该驾驶员古某已在交警七分局学习了两天,当天是第三天前来学习, 其驾驶证暂扣在交警七分局。
古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天早上,妻子开车送孩子去上学,他一同前往。到达学校后,妻子下车去不远处上班,于是他驾车来到交警七分局学习。“当时抱有侥幸心理,想反正才开200米,过来停下车,交警也不会发现,开进来时,正好有朋友来电,一直打电话聊工作的事,直到交警过来招呼我。经过这次,以后开车再不会冲撞法律了。”古某说。
据了解, 按照《道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之前,古某在一个周期内因开车时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需要参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并通过,才能恢复12分。目前,古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及在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两条违法行为,被处罚400元。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证暂扣期间不能驾车,希望市民遵章守法,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任毅
原标题: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 开车来交警局被挡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