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发布(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在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
理论党性教育课时要超七成
《意见》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这两类课,在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
党校学习干部严查不正之风
《意见》指出,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对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要作为学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违纪违规学员提醒批评通报
《意见》要求,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政治要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创新师资管理、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引导组织员或班主任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责任意识,讲认真、敢较真,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试纪律、请假纪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
优秀骨干干部点名党校培训
《意见》指出,地方党委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地方党委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
各级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
■解读
不重视党校工作现象还较普遍
昨天,中央党校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校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不重视党校工作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不少人认为党校可有可无。党校工作在地方和基层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
该负责人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归根到底取决于能不能坚持好党校姓党、能不能把党校姓党贯穿党校工作始终。意见对坚持党校姓党提出了四条具体要求,就是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质量立校,坚持从严治校,这就在大的方面使坚持党校姓党有了基本遵循。
该负责人表示,党校姓党,决定了党校工作的重心必须是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领导干部到党校学习,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性教育。如果党校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主业主课放松了、甚至荒废了,搞了许多其他方面知识、技能、兴趣的东西,那就会喧宾夺主,甚至会在政治方向上发生偏差。党的十七大之后习近平同志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时就反复强调这个问题,十八大之后他仍然不断强调这一点。经过努力,现在各级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状况有很大改观。
原标题:干部党校学习中要严查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