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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偷狗贼被打1死1伤续:已有10人被刑拘(2)

2015-12-16 14:15   来源: 广西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延伸阅读 偷狗引发冲突已成社会问题

小偷,自古以来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不同于偷窃其他财物的是,近年来全国各地因偷狗事件引发的冲突显得格外激烈,甚至还有偷狗贼死在阻止偷狗行为的群众手上,似乎对于小偷中的偷狗贼,人们显得特别痛恨。在桂林本地,这样的激烈冲突也并不鲜见,除了12月13日这起偷狗贼被致死致伤事件外,见诸报端的就有好几起。

2015年11月24日上午,永福县一村民见到偷狗贼进村偷狗,上前阻止,被偷狗贼砍伤,好在伤势经治疗已无大碍。

2014年4月,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村民抓到进村偷狗偷猫的贼,并从其车上搜出多支麻醉针之类的东西后,偷狗贼被村民打得面目全非,血流满面。

在桂林市区,2013年1月,骑着摩托、拿着弓弩偷狗赚钱的吕某和同伙两人10余天疯狂偷狗30条,并悉数卖出。1月17日,两人作案时被村民发现,吕某被当场控制并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早在2009年11月,还曾发生灌阳、灵川、恭城几百村民搜山“围剿”3名偷狗贼的事件,双方后来发生肢体冲突,偷狗贼中2人被当场打死,1人受伤。

偷狗贼招来的,到底是怎样的恨?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名市民,只有两名市民表示不关注,大部分人都认为偷狗贼最可恨的是偷走别人养出了感情的活物,不仅让人破财,还让人特别伤心。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外婆养了一只宠物犬,几年来狗狗陪伴老人度过了很多寂寞的日子,后来狗狗被偷走,外婆又急又伤心病倒在床。“偷狗贼是在挖走我外婆的心头肉啊。”刘女士的爱人则说,如果当时抓到偷狗贼,自己肯定也会动手。

桂林宝贝有家流浪动物公益站有关负责人说,在桂林,每天向公益站求助寻犬的人很多,其中三分之一是被偷了,有些甚至是当着狗主人的面抢。盗抢狗的行为极其恶劣,市民的义愤完全可以理解。

该负责人认为,偷狗人与狗主人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亟待社会重视。

律师说法 向偷狗贼施暴不存在法不责众

尽管看上去偷狗贼很容易引来群众极大的义愤,但必须正视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对偷狗贼施暴同样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一些村民看来,发现偷狗贼,大伙义愤填膺一拥而上,你一脚我一拳,打得偷狗贼呜呼哀哉,看上去给了违法犯罪分子很有力的教训,而且动手打偷狗贼的人那么多,打死打伤似乎分不清楚是谁的责任。

难道群殴偷狗贼真的法不责众?

昨日,记者与叠彩律师事务所林华律师连线。林华律师说,群殴虽然参与人多,但并不存在法不责众之说。偷狗贼虽然可恨,行为也属违法,但市民没有权利侵害偷狗贼的人身权利,对其采取造成身体伤害或者脱衣示众的侮辱行为。事件发生后,死伤者的伤势是可以通过法医鉴定确定致死致伤原因的,并通过调查确定群殴者在当时的行为,锁定故意伤害的主要责任人,从而定责。如果无法查实主要责任人,则当时参与群殴的人可能将共同分担故意伤害的责任,共同进行损害赔偿。

林华律师建议,市民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务必保持冷静,尽可能保留证据,如果能控制偷狗嫌疑人,则可以报警求助,事后要求偷狗贼进行损失赔偿,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发生故意伤害的案件,从受害人变成违法者。

原标题:恭城两偷狗贼被打一死一伤 已有10人被刑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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