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讯 为改善成都市老旧住宅小区的居住条件,成都市建委等4单位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明确了增设电梯的主要程序、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办理的相关手续、产权等问题。
《办法》规定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增设电梯应取得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还需取得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还应制定出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