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戒备森严,横行霍邱县多年的吴正宏黑社会组织在这里宣告终结,首恶吴正宏一审被判24年,其他23名骨干成员同时获刑,长达179页的判决书记录了该组织成员累累罪行。
挂牌“游街”羞辱渔民
法院查明,1998年以来,吴正宏先后承包城西湖、城东湖、龙潭水库进行水产养殖,网罗多人看管湖面,为防止东、西湖渔民及湖(库)区周边村民私自捕鱼,采取殴打、体罚、罚款等手段非法进行管理,先后有数十村民被其打伤打残,吴手下曹伟在管理城西湖、城东湖期间长期使用枪支,并致他人受伤。
其中,2000年上半年一天,吴正宏手下吴振彪等人在霍邱县城西湖城南排灌站,以渔民王国成偷藏青虾为由,将写有“不要向我学习偷麻虾”的牌子挂在王国成的脖子上,强迫其在围观群众面前沿河坝来回奔跑约20分钟,并高喊“不要向我学习,我偷麻虾了”,以此羞辱王国成。次日下午,吴振彪等人以同样方式,让渔民高少青挂牌高喊奔跑,以引来周围渔民围观。
竞买土地逼对手放弃
2007年8月17日,霍邱县政府出让原霍邱看守所地块土地使用权,吴正宏以六安市荣发房地产公司名义参加竞买。其间,吴很强势的通知竞争对手万某放弃竞买,然后向另一个竞争对手张某支付“喜酒钱”让其退出。在吴正宏的操纵下,该组织最终以2000万元顺利购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2008年4月17日,霍邱县政府出让原北关粮站地块使用权,要求参与竞买人需交纳保证金2000万。为确保竞买成功,吴通过霍邱县信用联社原主任陈昌锋(另案处理)帮忙贷款4000万元。 5月22日,吴手下张国在竞拍现场指挥王某举牌,并指使姚某、董某不举牌或象征性举牌,最终王某以4900万元竞得该地块。
2009年底,霍邱县西湖北路地块公告拍卖出让,竞拍前,吴正宏送给参与竞拍的阜阳一家房地产公司500万元,要求这家公司保证只在1亿元内举牌,最终,吴正宏操纵的公司以1.11亿元(底价1.1亿元)竞得该地块。
黑老大获刑二十四年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正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748万元。吴振彪、于英军等15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分别被决定执行二十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一定数额罚金。被告人叶士玺犯聚众斗殴罪、抢劫罪,被告人薛建军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兵、朱维维、顾飞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陈楠楠犯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宋兵犯聚众哄抢罪,分别被决定执行十二年零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黑老大的14宗罪
●被告人吴正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
●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犯聚众哄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
●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犯非法搜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748万元。
原标题:霍邱“黑老大”吴正宏获刑24年 判决书达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