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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对夫妇3万元卖掉半岁女儿 孩子奶奶报警求助

2015-12-19 16:3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为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云南一女子竟和丈夫一起,将自己6个月大的亲生女儿,以3万元的价格卖掉。12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这起卖女案一审宣判,女子杨某和丈夫陈某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获刑5年、3年。

据介绍,杨某今年21岁,云南省姚安县人,丈夫陈某24岁,四川省会东县人,两人在攀枝花打工。今年6月3日,陈某的母亲滕太婆到攀枝花瓜子坪派出所报警,称她仅6个月大的孙女,被儿子、儿媳卖掉了。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陈某的租住房将他抓获。6月10日,在昆明火车站候车室,杨某被铁路民警找到,后来,被卖掉的孩子被警方追回。

据夫妻俩交代,陈某在一家企业打工,杨某没有工作,两人已有一个2岁多的孩子。2014年年初,杨某再次怀孕,因感到家庭条件困难,杨某有了卖掉肚子中孩子的想法,但被丈夫拒绝。

今年1月11日,杨某生下一个女儿。到了5月,因无人照顾孩子,杨某再次劝说丈夫,希望卖掉女儿,以减轻家庭负担,最终,陈某同意了。经联系,今年6月2日,两人将还不满半岁的女儿,交给了家住南充阆中的赵某,在签订协议后,收取了3万元“营养费”。

拿到钱后,杨某回到了云南老家。遇上父亲生病,杨某拿了5000元给父亲治病,剩下的,则被其哥哥拿去还账。

今年11月12日,因涉嫌拐卖儿童罪,杨某、陈某夫妇被提起公诉,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拐卖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杨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陈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12月3日,东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华西都市报记者 徐湘东

原标题:四川一对夫妇3万元卖掉半岁女儿 孩子奶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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