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内江12月22日讯 内江东兴区男子廖某伙同他人冒充刑警,以可从看守所保释人为由,骗取他人5000元。孰料,受害人的弟弟在几天后便被判了刑,廖某现了形。犯诈骗罪的廖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不但要退还受害人5000元,还被处罚金1万元。
据悉,罗某的弟弟因妨碍公务被关在看守所。去年8月,罗某弟弟的一位女性朋友刘某找到他,称刑警队有朋友可以帮忙将人保释出来,但需花钱5000元。8月15日,在内江城区某饭店,刘某在“刑警队”的朋友廖某现身,以帮罗某的弟弟“取保”为由,通过转账和收取现金的方式骗走罗某5000元。然而,几天后,罗某得知弟弟已被判刑,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东窗事发后,廖某在今年4月25日被警方刑拘。经警方查明,38岁的廖某曾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赌博罪被两次判刑。后经内江东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15日,廖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为骗取他人钱财,以廖某冒充刑警大队民警可以帮助被害人罗某的弟弟办理取保候审为理由,先后两次骗取被害人共5000元。此外,廖某还和刘某等多次诈骗其余被害人员。
日前,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日前,东兴区法院以廖某犯诈骗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廖某退赔被害人罗某、邓某等的相应被诈骗款项。
原标题:内江男子冒充刑警 称能帮人办取保候审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