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的嫌疑人叶某某。此案是新津县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由县检察院协调督促县建设局向县公安局移送的涉罪行政案件。
叶某某是成都市青羊区某建筑公司下属分公司的负责人,2012年以来,在新津县承建某项目过程中,先后多次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2015年,新津县建设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叶某某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初步查明,叶某某拖欠工资5万余元,且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逃避责任、逃跑藏匿。新津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促进公安、建设等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联动,依法及时处理了这一案件。(记者 晨迪)
原标题:“两法衔接” 新津检察院批捕一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