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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2起典型案件:出纳挪用公款买基金

2015-12-27 18:42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7日讯 27日,成都市纪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筹委会)主任张凤琪滥发工龄工资补贴问题。

2015年4月20日,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筹委会)主任张凤琪在居民代表大会未表决的情况下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会,决定从集体自有资金中以现金方式向社区6名工作人员发放工龄工资补偿款11万余元。2015年12月,张凤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已全部退回。

2、青白江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出纳陈影挪用公款问题。

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青白江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出纳陈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160余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等银行理财产品,产生收益7千余元。案发前,被挪用资金及收益已全额退还市场中心。2015年10月,陈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 董焦)

原标题:成都市纪委通报2起典型案件:出纳挪用公款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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