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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气法》明年1月起实施 四川加强6领域治理

2015-12-29 19:5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9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由全国人大修订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表示,明年,四川省将重点加强六大领域治理,强化协同减排,包括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等等。

新《大气法》将更严格 首次提出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杨雪鸿表示,新《大气法》首次明确以改善大气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因此,四川省将突出重点对象,全面宣传《大气法》。此外,在新《大气法》中,更加强化源头污染防治,强化过程污染防治,强化末端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大气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促进循环、低碳、绿色发展,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对现有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和新的要求实行升级改造,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治污效率。对此,杨雪鸿称,对比全国,四川省的标准将更严格。“我们将制定高于全国的特殊排放物标准,新《大气法》出台后将更为严格。”

明年:四川将加强6大领域治理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杨雪鸿称,四川省明年的重点工作在加强六大领域治理,强化协同减排。包括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继续推进脱硫脱硝除尘建设、整治城市扬尘污染、加强“车油路”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一步清理燃煤小锅炉,限期整治、淘汰。同时,进一步提高燃煤高效、清洁化使用水平。”此外,加快完成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积极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高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效率;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制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扬尘整治常态化;限期淘汰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继续发挥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作用,推广秸秆资源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实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春秋季进一步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控秸秆焚烧等将成为四川明年的重点工作。

实行目标责任制等 强化按日计罚

杨雪鸿表示,新《大气法》将实行目标责任制。每年把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下达各地,严格督查督办、约谈限批,强化“督政”,量化考核,资金扣缴激励,落实党政责任;实行预警预报制度。加强大气环境研究,科学研判污染形势,及时开展预警预报,提早采取应对措施;实行联防联控制度。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要求,形成区域、部门会商、联动格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对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公布,加大督促企业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和治污设施运行等环境信息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快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细化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与司法机关配合联动,惩治环境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记者 戴璐岭)

原标题:新《大气法》明年1月起实施 四川将加强6领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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