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聚焦:如何体现精准扶贫的“高标准”?
记者:成都提出的高标准推进精准扶贫,里面有2个关键词,“高标准”和“精准”,请问“高标准”体现在什么地方?如何把握精准扶贫的“精准”要求?
陈蕾:高标准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任务起点高。通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成都市已经全面消除了国家和省级农村扶贫对象,扶贫开发进入攻坚拔寨、高位求进的新阶段。扶贫任务从“消除绝对贫困”转为“减少相对贫困”,解决相对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的问题,目标是“图发展”。这一变化,对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扶贫标准高。目前国家和全省的扶贫标准是2736元,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坚持高标准推进城乡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所确定的我市的新阶段扶贫标准分为村、户两类。一类是相对贫困村的标准为201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万元;一类是相对贫困户的标准为201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市)县同期水平50%,并综合考虑劳动能力、发展意愿、健康、教育、住房、资源资产等因素。这两类标准都远高于国家和省现行标准。三是工作要求高。为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为成都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补齐短板、夯实基础,这就意味着对我们的现有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更大的责任。如何确保在两年时间内完成“百村万户”的脱贫攻坚,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往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创新举措,同时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实现扶贫对象与全市同步发展、同步小康。
精准扶贫的“精准”要求,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把扶贫对象识别精准,二是把到户帮扶措施制定精准,三是把扶贫项目安排精准,四是把扶贫资金使用精准,五是把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精准,六是把脱贫成效检验精准。
(记者 董焦)
原标题:推进高标准精准扶贫 成都倒排100个相对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