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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消除棚户区 武侯区“阳光拆迁”提前交出满意答卷

2015-12-31 10:31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武侯区十一街等面积约187131平方米的28个棚户区实现了改造,圆满完成了该项任务,这是该区破解“宜居难”“入学难”“出行难”“养老难”“办事难”等“五难”民生问题的具体实践。

棚户区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武侯区委、区政府于2013年8月7日发出了“三年消除棚户区”的总动员。昨日,从武侯区传出消息:武侯区十一街等面积约187131平方米的28个棚户区实现了改造,圆满完成了该项任务,这是该区破解“宜居难”“入学难”“出行难”“养老难”“办事难”等“五难”民生问题的具体实践。该区常年生活在棚户区的3889户居民告别了无厕所、房屋漏雨等蜗居,实现了一辈子期盼的安居梦。

武侯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能够在短时期内完成棚户区改造,离不开一直坚持实施“阳光拆迁”政策,一系列实现“阳光拆迁”的创新举措确保了棚户区改造的全过程公开,赢得了棚户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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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政策制度化:

确保安置标准一律平等

“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这曾是因拆迁政策不公导致的怪现象,然而武侯区启动棚户区改造就铲除了这样的土壤,出台了《武侯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还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无证房认定管理办法》《房屋搬迁赔偿安置劳务委托单位目录库建立及委托实施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拆迁政策的制度化保护了拆迁户的切身利益,确保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武侯区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强力支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设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的联动机制,相关领导包片牵头,负责统筹、指导和督促改造工作。”武侯区房管局副局长、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主任吴绍富介绍说,该区一直坚持棚户区改造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来规范棚户区改造。“对一户家庭多给一分钱,是对99%的家庭的不公平,因而我们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过去,拆迁劳务公司良莠不齐,加之对拆迁区域的基本情况不熟悉,屡屡因为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激化群众矛盾。

武侯区通过出台《房屋搬迁赔偿安置劳务委托单位目录库建立及委托实施暂行办法》,在纪委、房管等部门的监督下,从60家拆迁劳务公司中挑选出了20家经验丰富的拆迁劳务公司,明确了这些拆迁劳务公司的职责,要求拆迁劳务公司严格执行政策,拆迁劳务公司一旦变通执行政策将面临淘汰等方面的严肃处理。

武侯区统一了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不会为了改造某地而出台个性化的有损群众利益的政策,确保时刻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根据从武侯区危旧房改造中心获悉的数据,自2013年8月7日该区启动棚户区改造以来,棚户区改造的居民签约率居高,最长不超过3个月就完成了签约,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数和改造生效数均达到了100%。

武侯区还加强了棚户区改造的风险防控,赔付给居民的改造安置资金不进行现金支付,均直接打入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个人账户。

2

改造资金多元化:

确保民生项目如期启动

棚户区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何在减轻政府资金压力的情况下,保证棚户区改造这一民生惠民项目如期进行?武侯区深化投融资改革,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以“公私合作”等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等方面民生项目,积极破解城市发展亟待的“钱从哪里来”的资金瓶颈。

“武侯区深化投融资改革确保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开展,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和政府投入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了学校、医疗、养老等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压力,还通过包装项目吸引了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吴绍富介绍说,自该区启动棚户区改造以来,不仅吸引了国家开发银行35亿元的资金支持,还通过引入社会资金破解了制胶厂等8个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压力,引入的社会资金高达42亿元。

为了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该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项目包装力度,还协同区投促局和街道办事处等各方力量积极为改造区域寻找资金“婆家”。

今年年末,武侯区在投融资改革方面再出新举措,西部地区首只区(市)县级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武侯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正式投入运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银行、浙商银行等9家银行机构首批授信金额高达300亿元,这些资金将用于武侯区内的城市更新、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科技驱动等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后该区在这些领域将不再需要投入资金。

3

改造方案公开化:

确保实施过程透明运行

2012年和2013年,武侯区分别对该区玉林街道东华机械厂宿舍区启动了改造意愿调查。当初,那里的居民100%同意改造。然而,当正式签约启动改造那天,却因签约率不高而宣告失败。

为了增加棚户区改造区域居民的知情权,武侯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专门设立了公开栏,面向居民公开棚户区安置方案、补偿政策、房源户型、纪委监督电话等方面信息,群众还可以现场查询到其他居民的赔付标准,打消了群众在拆迁赔付标准方面的顾虑。

“为了调动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我们提早将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呈给了居民,把是否启动棚户区改造的主动权交给了居民,还收集了居民是否选择产权置换等方面的安置信息,这一举措对启动棚户区改造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吴绍富表示,过去,群众拥有强烈的改造意愿,然而由于没有立即公开具体的安置政策,导致相当数量的群众对后期的改造不满意。与此同时,由于前期工作做得不深入,还往往导致准备的安置经费和安置房源出现偏差。

武侯区在实施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面临着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如何确保这部分居民的利益?该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无证房认定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无证房的认定,保证了这部分居民的利益,后来该制度成为全市解决类似问题的范本。

“无证房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对确认后的无证房还要在改造现场和所在社区予以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证机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公示现场对公示过程进行公证。一旦遇到居民提出异议,就要进行重新认定。”吴绍富说,通过规范而苛刻的流程确保了无证房认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顺利完成了民主路、红瓦寺、玉林一巷等涉及无证房产认定的棚户区改造签约。

据吴绍富介绍,今年,民主路曾有两处无证房在公示期间有居民提出了异议。后经他们重新认定,取消了两处无证房的认定。原来两处无证房属于居民多年前的擅自搭建,过去已经得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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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个性化:

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

武侯区实施棚户区改造,没有对拆迁安置实施“一刀切”,而是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通过货币终结、政府提供异地安置房源、原地返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居民的个性化安置梦。

“我们实施货币终结方式,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购买社会化房源,充分满足了棚户区居民对房屋区位、面积大小、周边环境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消除了市场上现有房屋的库存压力。”据介绍,区危旧房改造中心还在改造现场搭建了棚户区居民与房屋开发商、房屋中介公司面对面的机会,给他们提供社会化房源的选择机会。

据了解,今年,武侯区完成了2494户棚户区居民的改造安置,其中80%的居民选择了货币终结的安置方式,其中70%以上的住户在一年内有了购房需求,已有300户重新自主购房。

武侯区棚户区居民大多选择了货币终结的安置方式,同时玉林一巷等地棚户区的部分居民选择了政府提供的异地安置房源,还有少部分居民选择了在具备原地返迁条件的改造区域实现了原地返迁安置。

“棚户区改造不仅涉及辖区居民实现安居梦,还关系到一个家庭的财产再分配。我区在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时候,还充分考虑到了棚户区居民的家庭和谐。”据介绍,武侯区实施棚户区改造期间,该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办公室时常会接待改造区域居民前来咨询,很多时候,都是一家人前来咨询政策。他们扮演了“调解员”的角色,帮助这些家庭调解了因财产处置不公带来的家庭矛盾。

今年,武侯区红瓦寺一周姓家庭,因本轮棚户区改造产生了家庭矛盾,一家四姊妹因分配不公闹得不可开交。后在该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和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的反复调解下,有身体残疾的弟弟获得了住房,确保了困难人群有房可住,其哥哥和姐姐获得了安置费,该家四姊妹又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和谐。彭文春 文/图

原标题:三年消除棚户区 武侯区“阳光拆迁”提前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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