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国内国际  »  正文

河南男子被冤羁押6年半 申请国家赔偿203万(2)

2016-01-05 16:22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律师说法

新法施行后首起向法院申请赔偿案

为高炎龙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刘晓原表示,虽然灵宝市公安局至今未解除对高炎龙的取保候审、未对高炎龙撤案,三门峡市检察院也未提请三门峡市中院法庭恢复审理、未撤诉,三门峡中院也未结案,但根据最高法、最高检新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高炎龙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该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

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刘晓原还表示,昨天是元旦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此案应属新的“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全国第一起因久拖不作结案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按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原标题:河南高炎龙申请国家赔偿203万

上一页 1 2下一页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