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对谢代兵,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曾波执行注射死刑。这是眉山首次以注射方式对死刑犯执行死刑。
据了解,谢代兵是眉山一特大制毒、贩毒案的主要罪犯。2013年,民警将其与同伙抓获时,在其出租房内、同伙家中查获大量制造毒品工具和液体毒品92.64公斤、固体毒品1734.5克。此外,谢代兵还曾向他人贩卖冰毒。因其制造毒品数量大,且有贩毒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并有前科劣迹,罪行极其严重,被眉山市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曾波是眉山特大家族式贩毒案的主要罪犯,该案件涉及三对夫妻、四个堂兄弟及其他亲属,多达16人,查获麻古18594克,涉毒资金1800余万元。2010年至2011期间,曾波多次从云南买入麻古,运至眉山、新津等地转手贩卖。因其贩毒数量特别巨大,且是贩毒的发起者,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眉山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上诉至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目前,我国执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有两种:一为车载方式,一为固定刑场执行。眉山中院采取的是车载方式。(古笑言 四川日报记者 袁丽霞)
原标题:眉山首次执行注射死刑 两毒贩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