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成都一小区车位不月租只临停 一天一夜50元

2016-01-07 07:48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1月6日,成都市智地哥谭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一楼,停的车辆寥寥无几

停车场入口处的收费公告。

成都市民谢先生:我家住高新区益州大道智地哥谭小区。小区停车费取消包月了,按小时停车收费,我们业主停一天大概需要 50 元左右。我们小区还没有业委会,所以停车问题很难解决。

随着《住宅小区停车费乱象调查》这组报道的深入,我们发现,停车费涨价已成普遍现象,大部分是月租费上涨和临停费上涨。而现在,“不月租,只能临停和购买车位”现象也出现了。

今天,我们就讲一讲“不月租只临停,一天一夜50元”的故事。

业主吐槽

不月租只临停

一天50元太贵了

去年,杨军(化名)在成都益州大道智地哥谭购买了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起初想用来住,后来跟爱人商量后,改成了办公室。

1月1日开始,杨军就被告知,地下停车场只能临时停放或购买,不能月租。杨军到物管处了解,临时停放的价格为前2小时6元,后面每超1小时为2元。“那不是停一天一夜要被收50元啊!”这个收费标准让杨军难以接受,“若每天停车,一个月就要交1500元”。他和其他业主一起找到物管了解情况,物管方回答,是开发商定的价。他们又去找开发商,也没得到满意答复。

1月6日,杨军带着记者到智地哥谭的停车场走访。记者在停车场入口处看到一个告示,上面写着“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起价6元(2小时内,无免费期),超过2小时的按照每小时2元计收,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收”。进入负一层,大多数停车位空着,二三层更甚。转了一圈出来,不足15分钟,但收费人员要求交6元钱。“我们都不敢往里面停,都偷偷停到对面楼盘大门外的平台上。如果对方发现了肯定不让我们停。在街边乱停乱放又要被罚款。”杨军无奈地说。

物管无奈

只负责代收代交

无法替开发商定价

智地哥谭停车位为何只临停和销售,不月租呢?记者找到四川聚源环保物业有限公司,其负责分管智地哥谭项目的经理叶强也有些无奈。“来找物管的业主都好几批了。我们是管理公司,负责停车费的代收和代交,价格是开发商定的,我们没有权利更改”。他说,智地哥谭项目不是住宅小区,是商业性质的办公用房和公寓,价格由开发商对周边市场调查后拟定,交由物管公司到主管部门报批。

随后,他拿出两份文件。其中一份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下发的《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上面写着:哥谭地下停车场,你单位机动车停车场符合办场条件,予以备案。另一份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下发的《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书》,内文第二条明确:哥谭地下停车场属居民住宅与商业(写字间)公用。居民住户车辆停放实行“/”标准(“/”为手写,无文字表述);其余车辆停放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单位自定,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表内“临时停车、小汽车”一项为起价6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包月停车一项为“无”。

开发商回应

这是市场调节行为

更多细节不便介绍

叶强介绍,智地哥谭共有2栋楼,960户,停车位分别是480个和460个。940个停车位都不实行月租,开发商究竟出于什么考虑?

此前,记者在成都市其他小区采访时,开发商对停车费上调有“不涨价会亏本”、“资金成本大”等解释。业主们则认为,这是开发商售卖停车位的方法。那么,智地哥谭的开发商——成都智地置业有限公司是否也出于这种考虑?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公司行政部主管肖女士。她表示,临停价格是市场调节行为。至于为何不月租一事,她不愿多说。记者请她帮忙联系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便了解更多细节,她表示,她的回答就代表公司的解释。

我知道

人防车位不能买卖

除了停车费上涨之外,我们在采访中还发现,很多人对所在小区车位的产权无明确概念。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专业律师,为您做出解读。

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如何分类?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小区车位的产权,分为几种类型。第一种,如果业主在购房时,车位、车库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并被分摊了的,这类车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其公共受益归业主所有;如果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未分摊,在取得政府部门规划和建设的前提下,开发商可以单独取得车位的产权,并且依法出售或出租。还有一种是强制性配套修建的人防工程,包括人防地下车位。

人防车位可不可以出售?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庆国:人防地下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人防车位可以进行租赁,在明确权责的情况下,与投资管理维护者签署协议,可获得其使用权。平时则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

华西都市报记者 刁明康摄影吴小川

原标题:小区车位不月租只临停 一天一夜50元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