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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这些创业者 今后不再为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发愁

2016-01-12 17:27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华西都市报讯 1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从今年起,成都正式实施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只要是无需特定经营场所企业,或者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都可以进行住所托管,申请集群企业注册登记,从而实现了无办公场所也可投资设立公司。

集群注册,是指多个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企业住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注册登记模式。

2014年4月,位于高新区的西南首家网商虚拟产业园开园,入驻企业可以通过园区提供的地址托管办理工商登记,突破了“一址一照”的限制,对集群注册进行了有效的先行先试。

现在,成都更多的企业都可以不再租赁办公场地了。根据1月1日实施的《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只要是无需特定经营场所企业,或者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都可以进行住所托管,申请集群企业注册登记。哪些企业不能享受这样的“特权”呢?《办法》第六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经营范围涉及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从事生产加工、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方能开展经营活动的。

据了解,托管机构主要开展代收邮件、信函、法律文书等基本服务,也可开展代理企业登记、企业年报公示,代理记帐、报税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在选择托管机构前,创业者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看该机构是否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客户端记者 吴冰清)

原标题:成都这些创业者 今后不再为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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