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六类案件需制作电子卷宗。电子卷宗,成都检察系统早在去年4月就实现了所有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这仅是成都市检察院机制创新中的一个小小缩影,昨日市检察院首次发布“一图速读”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要点提取、图表解析等更加直观的方式展示成都检察2015年工作回顾和2016年总体工作思路。
一项机制创新背后的十年努力
几年前,律师陈军代理一起经济类刑事案件,需要到成都市检察院查询卷宗。“整整五六十本卷宗,看都看不过来。”随后,他打电话叫来3位律师助理,四个人一起查阅卷宗并拍照。“前前后后忙了3天,总算把重要的部分拍下来了。”去年4月,陈军再次来到成都市检察院查阅卷宗。“这次就用了10分钟左右。”陈军说,案管办人员审核证件等后,5分钟将卷宗刻录成光盘交给了他。
这点滴变化背后,是检察机关的十年努力。早在2005年,成都市检察院就率先启动卷宗数字化改革试点。他们与相关技术单位合作,研发网络办案系统,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卷宗数字化试点。
2013年初,全市检察机关将“电子卷宗”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制定了《成都市检察机关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和律师电子阅卷工作推进方案》。市和区县两级检察院依靠自身力量率先启动电子卷宗改革,先后购置高速扫描仪等基础设备,制作电子卷宗。
2013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初步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卷宗数字化。2014年7月,实现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类案件和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案件等“三类案件”卷宗数字化。
2014年,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试点研发“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并指定市人民检察院为首批试点单位,全市检察机关于2014年底开始全面运行“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2015年4月,最终实现了所有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
机制创新还能实现监督目的
在完善内部系统建设的同时,成都市检察院还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推动公安机关逐步试点开展电子卷宗的同步移送。去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及报送补充侦查材料时,一律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并对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命名规范、工作流程、电子卷宗交换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至此,新建成的侦查活动监督数字化平台一头连着检察机关,一头连着公安系统。特别是利用自身开发建立的全省首个侦查活动监督信息化平台。检察机关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按照侦查办案流程分解为27类249个监督项目,全面涵盖各个侦查活动监督点,实现了在审查逮捕办案中适时、同步、准确、全面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目的。
不断创新争创全国一流
除电子卷宗外,过去一年,成都检察院还完成了高检院部署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经验交流会上交流。认真落实全国第三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稳步推进检察官等级套改,扎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
今年,成都市检察院仍将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逮捕和起诉程序;积极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在两级检察院全面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继续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促进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为律师提供便利的执业条件。持续开展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在全国副省级检察机关中继续保持前列。
成检宣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摄影报道
原标题:40项机制创新 市检察院争创全国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