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1月14日讯 1月14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营山县公安局获悉,此前曾参与营山两起围殴学生事件的朱某某、李某某(本网1月12日曾报道),因故意殴打他人,其中16岁的朱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4岁的李某某被行政处罚。
1月13日下午,营山警方发布通报称,201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许,营山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女士电话报警。张女士称,自己的女儿陈某某(女,13岁)于12月10日18时许在县城希望小学外被人打伤。
接到报案后,城南派出所民警迅速组织警力介入调查。经查,12月10日18时许,陈某某从营山县希望小学放学回家,在该校后山,被朱某某(女,16岁,无业)、李某某(女,14岁,辍学)、杨某某(女,13岁)、唐某(女,14岁)采用打耳光和脚踢的方式进行殴打,导致陈某某左耳耳膜穿孔。
办案民警介绍,除了围殴陈某某,参与此次打人的朱某某、李某某还在事发后第三天,与另外5名社会人员参与殴打营山某中学初二男生。
目前,朱某某已被营山警方刑事拘留,并对李某某作行政处罚。办案民警介绍,杨某某、唐某的监护人分别于12月19日和1月6日与受害人陈某某的母亲达成协议,分别一次性赔付了30000元和10000元人民币。(记者 何春林)
原标题:营山4少女围殴初二女生 1人遭刑拘1人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