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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实行“先租后补”可惠及更多中低收入群体

2016-01-28 07:1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日前,成都市正式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对哪些人可以领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申请流程怎么样等一一进行了明确。

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它有哪些特点、意义和创新形式?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专访了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高级注册咨询师田焱。在田焱看来,租赁补贴有制度上的优越性,能兼顾公平、增强百姓福祉和保障基本民生。其“先租后补”的模式将使补贴行为更加规范透明,惠及更多中低收入群体。

租赁补贴制度有创新 可扩大保障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政府按规定提供货币化租赁补贴,让更多群众获得住房保障。”昨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我市正式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的背景: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成都市要推行住房保障“租售补”并进模式,即发展由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租赁补贴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保障方式间的无缝衔接,让群众更方便获得保障。

在他看来,综合比较分析,实物住房保障从房源建设到居住管理环节多、运行成本高、保障周期长、保障对象退出难。租赁补贴保障环节少、运行成本低、操作简便,能实现保障对象的实时进入和退出。与实物住房保障相比,相同的成本,租赁补贴能保障更多住房困难群体,群众获得保障也更为方便。由于可在市场上自由选择租住房屋,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将更为方便。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与原廉租住房补贴相比,是否有一定的创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是扩大了“保障范围”,将家庭年收入4~5万元的人群纳入保障,单身居民年龄不再限定为年满35周岁。其次是提高了保障标准,保障面积标准设定为人均2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8元,划分三档,低保对象发放100%,低收入对象发放70%,普通对象发放30%。另外,制度设计更为合理。对未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对象原来是减半发放租赁补贴,现调整为必须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才发放租赁补贴,凸显了租赁补贴实际用于住房消费的保障意义。

专家建议规范租赁市场 建立完善信息管理档案

“租赁补贴有自己的特点和意义、作用,也有待解决的问题。”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高级注册咨询师田焱曾参与此次《办法》的调研、制定过程。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模式是“先租后补”,即有了租金行为才有实际补贴,补贴行为更加透明,“以前是暗补,现在是明补,究竟补贴多少一目了然,杜绝了一些暗箱操作。”

田焱表示,租赁补贴另一个特点是,根据不同收入层面来实行补贴,跟保障对象的收入挂钩,越困难的保障对象补贴越多。补贴方法也更加简单,相比以前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选址、造房子、后期管理,租赁补贴机制更加灵活简单。同时,供给面更广,更加方便保障对象选择居住区域。租赁补贴的意义在于扩大了住房的保障面,以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需要等待和轮候,而实行租赁补贴后,可以迅速展开,保障对象可以马上租房马上补。这项政策可以缓解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压力,充分利用现有存量住房和保障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同时,租赁补贴还杜绝了搭便车。公共租赁住房是公共产品,有些人会利用机会混进来占便宜,而租赁补贴可杜绝寻租现象。此外,退出机制也比较明确,只要不租就停止补贴,降低了运营成本。

不过在他看来,租赁补贴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万一保障对象跟业主联合造假怎么办?我们就需要通过社区来配合管理,例如在社区进行登记,只有引入社会监督管理,才能有利于保障租金安全。”田焱还建议,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档案,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原标题:省社科院专家:租赁补贴实行“先租后补”可惠及更多中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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