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2月16日,记者从中共成都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获悉,在201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中,成都市满意度指数达85.32,同比上升0.78,全市受理信访举报件近三年来首次下降,同比减少23.9%,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总体形成。
2015年,成都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压实“两个责任”方面,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等,共问责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204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35件;强力惩贪治腐方面,全市共办理检控类信访举报7414件,立案2702件,处分2698人,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10人,重点查办了门生、马汉选、李旭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在严惩违纪行为的同时,成都还注重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对信访举报的办理,注重科学分类、严明事实、准确定性。在严惩违纪行为的同时,及时为155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841项,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问题发生。
目前,成都“不敢腐”的震慑效果已初步实现,“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断完善,“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预期目标仍存在差距。比如纪律建设方面,有的党员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仍遮遮掩掩、虚报瞒报;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土壤还在,有的党员干部变着花样规避纪律约束;惩治腐败方面,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干部监督管理方面,有的领导怕得罪人,不愿管、不敢管,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源头治理方面,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等。
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局面,2016年成都将重点从严明党的纪律、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七大方面入手。具体包括:重点查处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行为,重点抓好县乡两级党委、市级部门和国企、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区(市)县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办法,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当天,成都还对全市27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和29个监督责任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原标题:近三年首次下降 同比减少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