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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渣车肇事逃逸 运输公司负责人被判1年半

2016-02-23 07:26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疯狂运渣车制造一起2死1重伤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准驾不符,还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运渣车所属公司通过制作虚假的“停运通知”等手段,逃避公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货车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了解,这是成都交警侦办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首例运输企业责任人被追责判刑。

运渣车酿惨祸 致2死1重伤

去年5月19日晚上8时20分许,车牌照为川AC0828的运渣车行驶至锦江区银杏大道与栀子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驾车逃逸。

经查,该肇事车登记的所有人为成都市鹏程货运有限公司。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重大案件侦查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调查程序。

重案大队民警冯雨称,该车驾驶员李某持有B1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运渣车的资格,系准驾不符。随后,李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锦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警方办案人员查阅、分析了运输企业内部的管理台账、工作电脑中的相关数据,查清了肇事车所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安全负责人,未尽到监督管理责任,导致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运渣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在警方呈请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报告书中,罗列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安全负责人的“四宗罪”:

1、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未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无法适时对登记在公司名下的重型货车安全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3、没有审核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资质和从业资格,致使李某在不具备驾驶该车资格的情况下,长期驾驶该运渣车上路。

4、为规避公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事发后制作虚假的“停运通知”和“停运告知函”。

日前,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负责货车生产安全的副经理胡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外,驾驶员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六年。

严管 让运渣车不再疯狂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成都交警侦办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运输企业责任人被追责判刑的首例。

在老百姓心目中,“运渣车”三个字与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分不开。去年初,有媒体报道了运渣车违法乱象,平均每分钟就有1.35辆运渣车闯红灯。

今年1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成都商报记者在运渣车密集通过的多个路口实地调查,却发现鲜有闯红灯的运渣车。随后,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当晚,运渣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仅有8起。

疯狂运渣车为何收敛了?成都商报记者进行了了解。

2015年8月1日起,成都交警实施了新的运渣车运输证申请制度,对拥有运输证的渣土车有了更多的运输要求和限制。此外,成都交警每天都组织了若干个运渣车专项查处小组,全时段在全市各个区域对上路运渣车进行检查。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原标题:运渣车肇事逃逸 运输公司负责人被判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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