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大力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创新发展,四川正式出台《四川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试点推进方案同期推出。
试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推进中央在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全面转移转化,首批选取5家与我省重点产业融合度高的大院大所开展试点,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有效机制和模式。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在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探索基础上,选择8家单位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深入探索解决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员激励等关键问题。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
建立混合所有制
充分尊重科研院所和主管部门的意愿,推进全省18家转制院所逐步建立混合所有制,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首批选择5家单位先行启动试点,力争探索形成促进转制院所做大做强、转型发展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产学研协同创新
重点突出对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的创新支撑,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升级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力争尽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并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
还将拓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功能,在联盟基础上,组建互联网+、信息安全、新能源汽车、科技服务业、地下空间产业等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
成都商报记者 叶燕
原标题:四川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