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2月28日新媒体专电 近日,河南周口籍女孩王娜娜反映自己13年前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从事件调查组获悉,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一事属实,公众关注的王娜娜如何被冒名顶替,涉及哪些人,哪些部门,调查组仍在继续追查。
河南周口沈丘县人王娜娜今年33岁,据她讲述,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她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在洛阳生活。去年,在办理一次银行业务时,发现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此事曝光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调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此事发生在13年前学院合并之初,中间历经院系调整和人事变化,需要一定时间对此进行调查。
27日,调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可以证实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一事属实。该负责人说,他们找到了顶替者一方,顶替者已经承认了冒名顶替的事实,并写了致歉信,但由于顶替者家属情绪不稳,相关具体细节尚未搞清楚,仍在继续追查之中。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档案显示,彼“王娜娜”2003年8月经学院现代农艺专业录取,后调整至汉语文学教育专业学习,2006年7月毕业。
据王娜娜讲,顶替者父亲曾说,他是通过中介花了5000元钱买的上学指标,并且上学期间,顶替者一直使用她的身份信息。
采访中,王娜娜说,自己也很矛盾,注销了彼“王娜娜”冒名得来的学历,她可能失去教师职位,如果不注销,她自己不仅不能贷款,不能办理信用卡,还将面临种种生活上的不便。
调查组表示,已经要求当年负责招生、学生报到、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有关当事人查找资料、回忆情况,并写出证言。
“顶替者承认和致歉,并不是调查的终结,我们一定会弄清楚冒名顶替是如何操作的,涉及到哪些人,哪些部门,拿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调查结论。”调查组负责人说。
“从某种意义上说,顶替者也是受害者。”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留喜认为,顶替者父亲望子成龙之心可以理解,但通过冒名顶替来上大学,不仅害了自己女儿,还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权益,触犯了相关法律。
不过,胡留喜认为,仅凭顶替者父亲一人之力很难打通所有的冒名顶替环节,顶替者只是“买方”,“卖方”是谁,这是调查组需要重点搞清楚的,如果涉及到学校、教育部门等,都必须严厉追责。(记者李亚楠)(参与采写:毕佳佳)
原标题:河南女孩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调查组称顶替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