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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回应同门论文抄袭事件:2007年已处理

2016-02-23 18:5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对抄袭做出的处理决定

央广网长春2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东北师范大学2005届和2006届两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高度相似,两名学生不仅是同一专业,还是由同一位导师指导。前后相差一年,同一师门抄袭,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

但是,记者今天下午就此事采访东北师范大学时,学校发言人池海波明确表示,学校在2007年已经认定抄袭,撤销了抄袭者的硕士学位,并给予导师停止招收研究生两年的处罚。为什么抄袭的论文仍然在数据库中可以被查到?导师制的体制下,究竟该怎样树立正确的学术规范?

被媒体爆出抄袭的论文,是东北师范大学2006届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张立明的毕业论文,题目是《魏氏三祖诗歌特色研究》。他的论文与同一专业,2005届毕业生马达的《曹魏三祖诗歌特色研究》,在内容、结构、表述,致谢,甚至是文中错误都惊人地相似。同时,他们的导师都是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亚庶。简单地说,就是同门师弟抄袭了自己师兄前一年的毕业论文。

对于此事,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早在2007年12月29日,以学校红头文件的形式,做出了《关于张立明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处理决定》。东北师范大学新闻发言人池海波表示,这件事发生在2005年,有人将此举报到教育部纪检组。学校调查之后认定事情属实。2007年12月29日,东北师范大学发布正式文件,对当时的学生予以撤销学位的处分决定,对指导教师给予停止两年招生的处分。事情已经结案,不明白媒体为何又拿出来炒作。

既然认定抄袭,学位被撤销,相应的论文又怎么还会出现在数据库中,让李逵和“李鬼”在网上碰面?池海波解释说,这和学校前后签约的论文数据库登载合作协议有关系。

据了解,东北师大研究生院和万方数据库签定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登载协议。2010年以后,协议不再生效了,唯一生效的是“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当年有的,可能因为转载或其他关系,那是以前的事情,2010年以后不再有。

池海波表示,如果在“中国知网”的数据库中还能查到认定为抄袭的这篇《魏氏三祖诗歌特色研究》论文,东北师范大学将向社会公开道歉。

其实,单就东北师大当年做出处理和处罚来看,可以说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可大家也在质疑,一篇上万字的硕士论文,从选定题目到开题报道到中期检查,再到预审阶段,直至最终答辩等诸多环节中,只要导师愿意把把关,恐怕学生很难“蒙混过关”。

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事件实际上反映的是“导师不导”的问题。出现同门师兄弟的抄袭事件,表明从最初开题,到过程监控,还有最后的答辩,这些环节形同虚设。导师可能根本没有关注学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或者他知道学生抄袭,但为了让他毕业,没有管,结果导致现在的问题。

惩治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确实要靠处罚的“戒尺”,需要红线。但是,如何发挥导师在规范学术行为中的“正能量”,或许也是高校应该思考的。

熊丙奇认为,如果导师能让学生和自己一起参加学术研究,从开题就关注他的研究进展,研究成果,抄袭等学术不规范行为就可以得到遏制。导师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导师和学生共同学习、研究,让学术精神得到传承。如果导师和学生没有共同研究的经历,采用放养式管理,只要学生通过答辩就授予学位,其实也助长了学术不端行为。(记者 马喆)

原标题:东北师大同门论文被指“笔误都一样” 回应称2007年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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