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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报警自家“桢楠”被盗 警方称你儿子干的

2016-02-29 07:11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更让邱女士吃惊的是——经鉴定,这株所谓的桢楠实则是细叶楠,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否则,小黄还将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妇女报警:自家桢楠被盗走

最近几天,乐山市犍为县下渡乡的邱女士很郁闷。春节前,她发现自家长了数十年的桢楠树不见了,立即报警。经过当地森林公安介入调查后发现,树被其儿子小黄悄悄砍来卖了。最后,被砍伐的树木遭没收,小黄也因未办理采伐手续,被罚款9200元。

1月18日一大早,邱女士发现自留山上的一棵桢楠树不见踪影,只剩下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大坑,旁边还残留着一些枝叶。“这棵树应该是我爷爷那辈就留下来了,少说也有数十年的历史了。”邱女士称,三年前,有人曾经出价12000元要买,“当时我都没舍得卖,就想一直传下去。这棵树目前有20多米高,树干底部周长80多公分。”

邱女士率先给儿子小黄打电话,想问问他是否看到有人来偷砍树。不过却没打通小黄的电话。随即邱女士报警。

警方调查:树被你儿子卖了

1月18日下午,当地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查看后,将此案移交给了森林公安。第二天,犍为县森林公安正式立案调查此事。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有一位当地司机运输过一株大树,进一步追踪发现,收购者是下渡乡一餐馆老板张某某。

令警方惊讶的是,卖方小黄不是别人,正是邱女士的儿子。在邱女士的陪同下,小黄到警方做了询问笔录。他表示,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中间人,随后将这棵树以46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砍伐和运输由小黄负责。1月17日下午,他趁母亲不在家找人砍了树。

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张某某非法收购的细叶楠被依法没收,现已追回了5截树干和1个树蔸。小黄被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即9200元罚款,并补种滥伐林木数量的5倍即5株林木。此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出炉:小黄砍伐的树木检材样本均为樟科楠属细叶楠,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否则小黄还将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质疑:罚款是否合理?

原本属于自家的树被没收,还要被罚款9200元,邱女士觉得很冤,并称她自己也是受害者,她是户主,儿子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的树木,她能否申请赔偿?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律师认为,如果邱女士认为儿子擅自处理了属于自己或者家庭共有财产的树木,也只能够向其儿子要求民事侵权赔偿。

针对9200元的罚款,邱女士和小黄都认为罚这么多不合理,当初以为是桢楠才卖成4600元,而且包含砍伐和运输费用,并非树木实际价值,现在鉴定属于细叶楠,树木的实际价值肯定就没那么大,应该按照被砍伐树木实际价值的2倍来处罚才合理。

对此,犍为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的成交价格是4600元,所以按照这个价格的2倍来处罚的。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处理决定,可以在60天内向犍为县政府或乐山市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原标题:报告警官:我家“桢楠”被盗! 警方回复:你儿子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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