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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不开证明 大爷困惑:咋证明我儿是我儿

2016-02-26 07:39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你看

公安部门不再出具“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办理居住证等却必须证明“我儿是我儿”

近日,居住在成都市锦江区的杨国荣(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在办理居住证时,杨大爷被要求证明与自己的儿子是父子关系,而老家派出所回复,公安部门已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当了几十年爹,如今却无法自证‘我儿是我儿’,派出所也不开证明,我该怎么办?”带着疑惑,杨国荣向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和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反映。

办理居住证是否需要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存在哪些现实障碍?近日,民情热线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分户20多年,父子难证关系

杨国荣的儿子户籍和住所都在成都。“想着年纪大了,几年前我就从老家搬到成都与儿子同住了。”他告诉记者,自己每年都会办理一次居住证,但今年新的居住证政策实施后,自己却在办理过程中屡屡碰壁。“儿子的户口所在地锦江区狮子山派出所要求我出具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材料,但儿子自从1989年读大学后,户口就与我分开了,户口簿无法体现我们的父子关系;在儿子出生的年代,也没有‘出生证明’等能证明我们的关系的材料。”杨国荣感觉自己和儿子仿佛“断了关系”。

办理居住证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吗?记者了解到,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须知》要求,申领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没有这些材料,如何能证明“我儿是我儿”?第一次碰壁之后,杨国荣在狮子山派出所民警的建议下,托在老家的女儿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希望对方能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然而,“老家派出所回应,按规定,公安部门已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民情热线记者查询到去年8月公安部某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该消息图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就包括屡次被吐槽的“我妈是我妈”的亲属关系证明。对此,公安部的解释为,“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亲属证明运用广,公安不开找谁开?

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可办理居住证等却需要这份证明,杨国荣该如何证明自己与儿子的父子关系呢?

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表示,除了户口簿、出生证明,旧的户口簿记录和户籍迁移存根,单位出具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等材料,都能用于证明亲属关系,若有需要,申请人员可在公证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在实践中,除了办理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的应用还十分广泛。“成都蜀都公证处每个月要出具三四百份亲属关系证明,主要用于户籍管理、出境申请、亲属间的财产赠予继承等领域。”该公证处业务主任熊在平举例说,父母投靠子女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市民到台湾等地旅游填写紧急联络人、领取抚恤金、遗产继承等都需要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证明确实有必要性,特别是涉及遗产继承时,如果没有相关证明,可能会引发矛盾纠纷。”

那么,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呢?熊在平介绍说,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有效力的亲子鉴定报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户口簿、机关单位出具的人事档案等可信度高的材料都能直接证明亲属关系,此外,通过证人证明、公证处核实调查的情况等两个以上的证据材料互为佐证,也可证明亲属关系。熊在平强调,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因为城市社区人口多,社区不可能对所有人都熟悉,所以其证明起来有难度”。据了解,目前,公证处出具亲属证明每件收费为80元左右,若涉及财产继承、赠予和遗赠,包括亲属关系在内的证明费用需按标的计算。

四川益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玥斌指出,亲属关系证明的运用也涉及一些惠民政策,如成都市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直系亲属和配偶的门诊费用;投靠入户可享受当地教育、医疗、就业福利;等等。由于公证处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调查权,只有核查权,无法掌握一手信息,因此,若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公证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则存在不真实隐患。

专家:亲属证明应变“不再开”为“不用开”

“根据公安部门和公证处的回复,亲属关系证明应该可以办下来,但过程太复杂,不晓得又要跑好多趟。”最终,无奈的杨国荣与儿子签订了租房协议,以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前置条件办理了居住证。

事实上,像杨国荣一样在亲属关系证明上“碰壁”的市民不在少数,网络上关于“亲属关系证明为何这么难”的质疑声也源源不断。

据媒体报道,去年11月,家住广安华蓥市的张先生欲将户口投靠登记到母亲名下,但是,他把社区、政务中心、老家村委会跑了个遍,也没有开到这个佐证其母子关系的证明。同样的,沈阳市民刘女士欲前往香港探亲,可由于女儿定居香港,户口已经迁出,出入境管理处要求刘女士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而公证处要求派出所或街道盖章证明,在两方均表示无法出具证明的情况下,所幸,一份10年前的证明材料让刘女士完成了探亲之旅。

一份用处广泛的材料,一个最亲的身份关系,为何证明起来如此折腾?

李玥斌认为,原因在于人口管理制度和手段不完善。“现在,大数据发展迅速,相关部门应利用信息技术搜集并共享公民基本信息,包括婚姻、亲属关系、受教育情况等,方便查询。”李玥斌认为,要真正体现便民原则,亲属关系证明应从“不再开”向“不用开”转变。“除非婚生子女等数据库难以掌握的情况外,在信息完整并共享的基础上,相关证明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变群众自证为相关部门查证,用部门间的‘数据跑路’代替‘百姓跑路’。”

四川师范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熊宇认为,除了信息的搜集与共享不足,造成亲属关系证明难的原因还在于信息公开的程度不够。“公民的私人信息应向公民个人公开,应建立统一的对外窗口,方便公民查询、调取。”

李玥斌认为,将涉及户籍管理、优惠政策的亲属关系证明推给公证处来出具是不合理的,政府机关应该作为责任主体,履行其人口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的职责。(□本报记者 任鸿)

短评

打通上下游是关键

一段时间里,证明 “我妈是我妈”的事情备受诟病,随后,相关部门叫停出具此类证明。然而,与此同时,对此类证明的需求依然大量存在。一边要求“必须有证明”,一边却又找不到渠道来证明,这叫人好烦恼!

行政行为的流程如同一条河流的上游与下游,既然上游已经“不再开具”,那么下游则必应是“不需出具”。唯有如此,这条河流才是顺畅的、连贯的。为了群众真正得到方便,对于出台的任何一项决策,都有必要顺藤摸瓜,同时疏通其上、下游的政策。(□宋开文)

原标题:大爷遇困惑:谁来证明我是儿子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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