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成都市消协公布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2016-03-09 08:56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3·15”即将来到,“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的话题正在我市广泛热议,“红盾春雷行动2016”也正在持续推进。昨日,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面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系列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10件案例涵盖制售合同纠纷、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汽车、手机、保健品、美容整形、房屋、网络交易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本报将分三期为读者介绍市消协此次公布的10大典型案例。据了解,2015年全年我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110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8.6万元。按投诉问题的性质分,涉及合同纠纷的投诉占6.21%。今天,本报先就10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例为读者作重点介绍:

预付式消费花样多

慎签合同谨防陷阱

【案情简介】

2014年6月,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商贸公司预存了3万元购买保健品,当时只开具了收据,未签订购买合同,至2015年6月消费者共消费了1.2万元。因消费者发现商贸公司销售的保健品价格与商场里同类产品比较并无优惠,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还1.8万元余款。商家不同意退费,承诺自2015年6月14日起余额按照高于银行一个点的利率计算利息,并赠送一台手机。事后消费者认为不划算,便于2015年10月23日投诉至消费者协会,要求商家退还1.8万元的余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2015年11月4日,组织商家和消费者进行现场调解。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1.8万元的余款,并将手机和其他赠品作为利息补偿消费者。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预付款消费纠纷,涉及到退还预付款余款、赠品的归属和承担预付款利息等问题。消协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之规定,通过多次调解,商贸公司向消费者退还了余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使这起投诉得以解决。

整形美容有风险

合同细节须谨慎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向某整形美容医院缴纳三项整形手术费74110元,在做完两项整形手术后,因对效果不满意,放弃了最后一项手术,最后一项的整形费用为41000元,在要求某整形医院退款时,医院以整容全部做完才能看出效果为由,拖延不愿退还剩余款项,6月23日李女士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确认了以下事实,整形美容医院未与李女士签订文字合同,李女士确定在该医院做整形并交款时,工作人员以“一起交三项手术费用,免得麻烦、不做可退”劝诱李女士一次划转三项手术费用共74110元。在李女士做了两次手术后,不愿再做第三项手术要求退还41000元时,医院不愿退还。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向医院相关人员宣传法律法规,经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由整形美容医院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李女士全部余款41000元。

【案例评析】

该案中经营者主要存在以下不合法行为:一、违反了消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不签订文本合同,有违合同法本意。三、消费者要求退还未做的手术费用,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权要求经营者变更和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此也提醒消费者:较大金额交易、有一定时间过程的交易尽量签订合同或取得经营者的书面承诺。

夫妻同签购房合同

加名收费违反法规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消费者钟先生在某楼盘三期看中一套预售商品房,2014年2月27日双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钟先生想把妻子名字加上去,置业顾问朱某则要求钟先生交纳200元的加名费,朱某承诺购房合同交房管部门备案后就退还,结果至2015年交房后该费仍未退。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接到朱先生投诉后,工作人员到房管部门咨询相关规定,得到的答复是:签订合同时增加配偶名字到房管部门备案时,不收取加名费。2015年12月23日,消协工作人员到某楼盘三期售楼部找到销售负责人沟通、交涉和协调。2015年12月24日,消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由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更名费人民币200元整给钟先生。

【案例评析】

夫妻同签合同到房管部门备案,不存在“加名”费,销售人员是以虚假项目收费。钟先生有权要求置业公司返还不当收取的“加名费”,同时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第(六)款“赔偿损失”之规定,钟先生可要求置业公司赔偿所收取的“加名费”的利息,或因追还“加名费”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合理费用。需要说明,政府相关部门所有收费都有正式收据,对不能出具正式收据的收费,有权拒绝或投诉。

本报记者 王李科

原标题:大金额交易尽量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时也要谨防陷阱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