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继续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新农村建设怎么做?农民如何增收致富?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不少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朱家媛说,近年来,四川提出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成为新农村建设在四川的生动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不够、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效果不好等问题。为此,她建议中央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美丽乡村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建设工作。加大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土地整理、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鼓励和支持金融部门、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放宽政策制度限制。“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让农民群众明白新农村为谁而建、由谁来建、让谁去管等问题,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李铀认为,成都近年来努力探索的“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幸福美丽新村模式,对其他地区来说有借鉴意义和价值。小规模以尊重农民意愿、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为原则,组团式以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微田园以发展农村经济、产村一体为依托,生态化以保护农村形态和乡土文化为目标。推进“小组微生”新农村建设,最为核心的经验是“民主化、市场化”运作机制,让农民真正成为新村建设的主体。
一直以来关注农业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刘建军,向大会建议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范围,明确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和相关罚则;构建国家、省、市、县“上下相连、左右相通”的追溯体系,各级平台之间实现业务协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华露艳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建立专项资金 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