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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财政创新的“安徽实践”(3)

2016-03-23 11:47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风险共担 权责对等

新思维、新模式的政策设计打破小微融资“天花板”

今年是宣城振宣担保公司总经理叶树萍从事担保行业的第十年,在他看来,安徽开创的新型政银担机制不仅是担保机制的一次变革,更是担保机构的一次涅槃重生。

“担保机构风险大,实力弱,在跟银行的合作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政银担合作机制不仅明确了相互责任,更重要的是让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应对下行压力渡过难关。”叶树萍坦言,以前压力很大,现在虽然经济下行,但政银担机制建立后,反而感觉轻松了,“政银担提升了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信心。”

自2015年开展全省第一单“政银担”业务起,振宣担保已为203户小微企业办理了271笔“政银担”业务,目前“政银担”在保余额达11.2亿元,占公司全部担保余额的87%。代偿压力减轻后,振宣担保放开手脚,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灵活、接地气的融资担保服务,将企业动产、林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纳入反担保范围,在过去单一担保的基础上,创新担保+小额贷款,担保+互助基金,并制定一整套贷后管理办法,为担保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制定还款计划,化解风险。

“以前通过担保机构给企业贷款,银行认为反正有我们100%代偿,就把审核管理小微企业的包袱全部甩给我们。但现在,20%的代偿责任促使银行也介入到贷前审查,看企业的经营情况、上下游,并加强贷后工作。银担双方共同着力,确保了小微企业的准入质量,进一步降低了担保风险。”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二部副经理范玉春表示,安徽新型“政银担”将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风险分担的方式落到了实处,用新思维、新模式的政策设计打破了小微融资的“天花板”。

其实,不仅企业、担保机构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即使是在“政银担”中新增20%代偿风险的银行,也是实实在在的受益方。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黎学东算过一笔账,银行业平均不良率接近2%,担保机构平均代偿率在3%左右,银行承担20%,也只有0.6%,远低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政府的介入,让银行提高了与担保机构合作的信心,降低了给小微企业的贷款顾虑。

此外,政银担合作,还为银行提供了新的客户源。就拿在全省率先开展政银担业务的邮储银行来说,截止目前,政银担余额已超过20亿元,服务小微企业近500户,政银担业务对银行小企业的新增贡献达到46%。围绕这些客户提供的支付结算、资金归集、票据、对公存款、理财以及上下游链条式综合开发等综合金融服务,累计为邮储银行派生存款超过2亿元,综合营销收入2000万元。

在钱力看来,率先在全国提出由银行承担20%的风险,目的不是让银行分散风险,把“包袱”甩给银行,而是让银行共同关注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分担的目的是共管,只有共管才能更好地实现风险的有效降低。”同时,第一次将传统的银担合作变为政银担合作,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补充资本金,建立风险资金池,构建了稳定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让合作的银行具备稳定的预期,增强合作的信心。

“以前,银行和担保机构的风险承担机制是‘背靠背’,分别开展自己的业务,在各自的业务中都承担100%的风险,客户信息也相对割裂。”邮储银行安徽分行行长刘玉成说,“政银担”合作机制打通了三方平台,建立了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协同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机制、让三家在“扶小微”的过程中,从各自为战,到风险的分担与共管。

原标题:【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财政创新的“安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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