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3月29日报道 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按照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令)规定,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可以不经过驾校培训,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名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各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有以下几类人员: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以上除(六)、(七)向车管所申请外,其他的可以向全市城区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窗口申请。
直报直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通知》标准,收取科目一考试费100元、科目二考试费260元、科目三考试费20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补考费用与考试费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