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委外宣办获悉,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6大部分18条,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统筹谋划具有成都实践特色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为农村基层党建探索出一条新路。
4种模式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组织
■对经营规模大、党员人数多、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单独建立党组织;
■对经营规模小、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或没有必要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同类产业联合、邻近产业联合、上下游产业联合等方式建立党组织;
■对产业相近或地域相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党委牵头,在县域、镇域、农业园区或农业产业基地等区域范围内统一建立党组织;
■对党员年龄结构相对年轻、流动性较大、产业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
3句话表达核心理念
组织建在产业链
党员聚在产业链
农民富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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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组织数量迅速增长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组织建设四种模式:对经营规模大、党员人数多、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单独建立党组织;对经营规模小、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或没有必要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同类产业联合、邻近产业联合、上下游产业联合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对产业相近或地域相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党委牵头,在县域、镇域、农业园区或农业产业基地等区域范围内统一建立党组织;对党员年龄结构相对年轻、流动性较大、产业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核心就是三句话:“组织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农民富在产业链”。
“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2014年底,我市被农业部、中组部等13部委正式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实验区,获批了7个改革试验项目,市委组织部牵头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转社区等农村新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改革试验工作便是其中之一。2015年,我市先行先试,创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组织建设,按照“组织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农民富在产业链”的思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建工作。
崇州市桤泉镇聚源红提种植专业合作社党支部率先响亮提出“三带头”(带头不打农药、带头不打催熟剂、带头不打价格战),给消费者吃下了食品安全的定心丸,也让桤泉镇群安村五组的李大娘种植的葡萄产量增加了不少,卖出的钱也较往年翻了近一倍。像这样的合作社,在崇州已经有数百个,广泛分布于种植、养殖、机械等涉农领域,入社面积和入社人口均超过耕地面积和农户数的60%。家住金堂县淮口镇的小刘大学毕业回家乡自主创业后,在淮口镇组建的“青年人才党总支”里,很快找到了一群怀着同样创业梦想的年轻人。“大家相互鼓励、支持,感觉就像家一样温暖,我不再觉得孤单,对自己当初的选择也更加坚定了。”谈起在支部里的生活,他觉得很满足。
记者了解到,2015年,我市试点区(市)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153个,建立党组织数从试点前的34个,提高到目前的265个,增幅达780%,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分别达80%、100%。基层党建“18条”出台后,相关数据还有望得以迅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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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独唱”到“领唱”转变
构建“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实现路径,全面深化党组织领导下,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构建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协调运转体系。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我市坚持还权、赋能、归位,创设村民议事会制度,逐步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健全村级依法治理体系、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民主协商机制,推动村党组织领导方式从包办型、指令型向核心型、引导型转变。
“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广泛调动各方力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曾经的都江堰市水月社区党支部作为都江堰市2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后进村”。为扭转基层治理的被动局面,水月社区坚持党领民治、应需合意、多元支撑等创新举措,深化“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取得了强组织、富群众、促和谐的明显成效。2015年以来,通过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使用村公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各类社会资金,修路5000多米、桥3座、沟3000多米,群众生产居住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据统计,5年来,全市共投入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5亿多元、融资4.45亿元,实施各类项目96597个,村民议事会成员近9万人、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17万余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5万人……一连串数字背后,是成都市探索创新“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累累硕果。这一成功经验,将在基层党建“18条”中继续坚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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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致富”到“带富”转变
在强化服务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把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要加大对区(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深化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土地流转经营、开展服务创收、发展农村物业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加大用地、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这些举措,旨在通过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共有270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2209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农用地1039.76万亩,规模经营率达到56.1%,资产总额达88亿元。“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交了一份不错的答卷。”位于彭州市龙门山镇的宝山村就是我市近年来不断探索党建引领发展、服务发展的一个缩影:彭州市龙门山镇宝山村已建成固定资产达48亿元的综合性集团公司。2014年,全村村民人均收入达到50560元,呈现出“全村没有贫困户,也没有暴发户,只有共同致富”的良好局面。这也得益于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村党委服务发展能力。
据介绍,我市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清产核资与股份量化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等举措,已经探索出了一条“两改制、双组建”(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原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设立农业公司制企业,组建农民合作组织、组建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而这条新路子将更加明确地体现在基层党建“18条”中,助推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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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得去”到“过得硬”转变
探索形成“三社联动”的成都经验
《实施意见》明确了基层基础持续提档升级,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保持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逐步增长;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事实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档升级计划,自2015年开始就已经在全市推行。2015年,市财政投入6.4亿元,带动区(市)县财政资金共计25.5亿元,力争到2017年,实现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分别不低于400平方米、300平方米。以金堂县为例,仅2015年,金堂县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贴等方式,统筹200余万元工作经费、盘活资金520余万元,完成示范点活动阵地提档升级5个,建设“两新”党组织活动阵地5个。
记者了解到,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社区“减负十条”,施行清单管理,健全村级事项准入制度,依法自治和协助政府事项由537项减少为69项,降幅达87%。探索形成“社区发现需求、社会组织开发项目、社工提供专业服务、政府予以财力保障”的“三社联动”成都经验。今年,我市还将按照基层党建“18条”,市级财政将投入专项资金34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公益创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本报记者 侯初初
原标题:先行先试18条 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