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0日讯 因生意缺乏周转资金,温州男子雷强通过透支信用卡、增加透支额度等方式,试图堵上越来越大的“窟窿”,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他选择远走外省逃避银行催收……日前雷强被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移送起诉至区法院,最终他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54岁的雷强是浙江温州人,2013年10月,老乡告诉他四川的瓷砖生意很好做,于是,他带了15万元来到成都青白江区准备好好干一番。可是,带来的钱只够买房的首付款和铺面租金,没有多余的资金装修和进货。正当雷强为钱发愁的时候,在老乡的建议下他向银行申办了一张额度为20万元的信用卡,通过透支信用卡里的钱,雷强总算“顺利”地解决了资金周转的问题。但他没想到的是生意并不好做,店铺开张十多天来,没有一个顾客走进自己的店面。
2014年7月底,雷强已透支20万元且无力偿还。但他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是拆东墙补西墙,通过透支老乡的信用卡10万元来偿还欠款。随后,他还向银行申请增加10万元临时透支额度。这一系列的借款并未解决问题,情况越来越糟,银行的工作人员发现雷强没有如期还款,多次向他发来通知。
一直到2014年10月,雷强仍未做成一笔生意,连个人生活都成了问题。为躲避银行催收,他向老乡借了1200元路费,逃往江苏打工维持生计。这期间他每天提心吊胆,连身份证都不敢用。2015年12月12日,雷强在送货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本案中雷强在大量透支信用卡后,在明知生意无法正常经营且向他人借钱还款的情况下仍向发卡行申请增加透支额度,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甚至通过逃离外地、更改联系等方式逃避银行催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标题:男子超额透支信用卡数十万元 逃避银行催收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