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4月27日,记者从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获悉,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21日修文镇十字卡村2组村民甘某某当众撕下《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并烧毁一事采取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该村村干部黄华光介绍,4月21日下午,修文镇十字卡村2组村民甘某某强行将村组干部刚刚贴在村务公开栏上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撕下并当众烧毁。
当天该村村干部到农户家挨家挨户进行禁烧秸秆宣传,并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贴在村务公开栏上,供群众阅读了解。不曾料想,刚刚贴上通告,甘某某就撕下并烧毁,当时现场已有数十人围观,他的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大家议论纷纷。
事件发生后,十字卡村两委及时将情况向修文镇党委、政府及修文镇派出所报告。修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所公安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甘某某行政拘留5日。
据修文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修文镇将甘某某的违法行为在全镇各村(社区)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形成良好的秸秆禁烧氛围和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的态势。(王琴 四川日报记者 袁丽霞)
原标题:眉山东坡区村民烧毁《禁烧秸秆通告》 遭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