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2日讯 4月22日下午,成都市召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成都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任务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果树枝条首次纳入秸秆综合利用范围,补贴范围由之前每吨40元变为实行阶梯补贴,成为今年成都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最大亮点。
成都市农委主任张俊国在会上表示,2015年,成都市没有出现一起因露天焚烧秸秆而引起的大气污染情况,促进了资源节约,保护了生态环境。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63%以上,其中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率分别为 65.52%、4.73 %、10.18%、3.33%、14.87%。规模化利用秸秆9万多吨,新建区域性秸秆转运中心7个,累计建成19个,存储转运能力达到16万吨以上。市、县、乡三级每天出动秸秆禁烧巡查车辆8000台次以上,组织巡查人员4.65万人次以上,未发现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现象。
对于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日前成都市政府印发了《成都市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政策引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此外,《方案》还要求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撑体系、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产业化规模化利用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采取农艺、生物、工业等多种措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提高秸秆利用率。积极推广田边地角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沃土还田和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质燃料等成熟技术,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地区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的应用水平。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对开展秸秆还田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追加补贴20%;对市级以上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市域内开展秸秆还田作业的,市级财政给予农机作业30%的油料补贴;对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的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对在市域内规模化利用秸秆(含果树枝条,下同)实行阶梯补贴,利用量达到1000-5000吨的给予每吨40元的补贴,达到5001-10000吨的给予每吨60元的补贴,达到10001吨以上的给予每吨80元的补贴;对经批准建设并验收合格、收储能力在5000吨以上(含)的转运中心,市级财政按二圈层20万元、三圈层(含青白江区)4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要研究制定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秸秆规模化利用审核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联动、大气污染会商、区域联防联控、宣传引导、违法惩处和责任追究等秸秆禁烧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完善禁烧网格化管理,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对中心城区征而未用地、河渠滩涂地、城市上风方向、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与相邻市交界区域及区(市)县之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监测巡查执法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不留盲区和死角。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户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按修订后的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对粮食规模经营业主在其流转经营的土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取消其享受有关政策性奖励或补助的资格。(记者 戴璐岭)
原标题:成都:果树枝条首次纳入秸秆综合利用范畴 实行阶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