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 昨日,成都市纪委通报两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新津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永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5月至6月,新津县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等9人因收受贿赂先后被查处,其中5人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时任新津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调离岗位处理。
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城建处处长贾树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1年至2013年,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城建处下属单位高新区安监站7名工作人员长期在高新区建筑工地多次收取施工方给予的礼金、红包、购物卡等共计4.46万元。贾树强作为规划建设局城建处处长,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致使安监站多名人员违纪,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原标题:工作人员多次收施工方红包 城建处处长受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