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
周卫东同志,金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于四川省广汉市,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2016年3月18日早晨8时30分许,周卫东同志在约见当事人家属途中复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
周卫东同志在政法战线坚持工作30余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司法为民、清正廉洁,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他宗旨意识强,长期在乡镇法庭工作,坚持“腿不离基层、心不离群众”,在“坝坝法庭”试点推广工作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责任意识强,既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也体恤弱小,不惧强恶,用公心、诚心、热心、耐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赢得了当事人和当地群众认同;他廉洁意识强,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31年的法官生涯中,参与审理、执行案件2676件,执行标的额4.17亿元,无一例信访申诉,无一例廉洁举报;他服务意识强,公而忘私,全身心扑在工作上,长期带病坚守工作岗位,直至生命最后一息。周卫东同志生前先后被授予县级优秀执行人员、优秀审判长、优秀公务员、“十佳忠诚卫士”等荣誉称号,是我市基层政法干部的一面旗帜。为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进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经2016年4月18日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71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追授周卫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周卫东同志学习,学习他坚持理想、不懈追求的价值取向,学习他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清正严明、执法不阿的从政气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向周卫东同志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勇担重任,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落实,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坚守政法战线30余年,他始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没有立身之本,何来几十年坚守?这,就是讲政治、有信念。参与审理、执行案件2676件,执行标的额4.17亿元,无一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无一例信访申诉,无一例廉洁举报,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就是讲规矩、有纪律。年复一年,案复一案,铁面柔肠,不惧强恶,用公心、诚心、热心、耐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用自己言行的点点滴滴,向社会宣示和传递一个共产党员的情怀和操守。这,就是讲道德、有品行。坚持“腿不离基层、心不离群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全身心扑在工作上,长期带病坚守工作岗位,用生命的燃烧,树立了一名合格党员、优秀党员的光荣形象。这,就是讲奉献、有作为。
原标题: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追授周卫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