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仅获判赔“话费损失”
对用户来说,遭遇补卡诈骗后,其财产损失往往很难获得赔偿。记者获取的两份补卡诈骗诉讼判决书显示,其诉讼周期都长达两年时间,而且诉讼结果并不理想。
其中,2011年底,马某因登陆钓鱼网站泄露了信息,几天后得知不法分子使用其假身份证办理了手机补卡业务,并使用手机银行将马某几万元存款转走。随后,马某对涉事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发起了诉讼。
在经过二审后,法院最终认定,马某未按约定网址登陆,轻信诈骗钓鱼网站,负主要责任;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在补办马某手机卡的过程中,未对补办人的身份进行仔细核对,应承担次要责任,依法酌定其责任比例为30%。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在上诉中称,马某疑点重重,甚至可能早有预谋,并借此反驳,但未获得法院支持。
虽然遭到运营商“倒打一耙”,但是从记者调查的案例来看,马某所得已经是相对好的结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另一案例判决书显示,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持姓名为“熊某”的临时身份证补卡成功后,通过熊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快捷支付将钱转走。随后,熊某起诉涉事的中国移动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同样经过两次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未尽注意审核义务”,在其能力范围内对风险未进行谨慎地控制,对该案补办手机卡的行为具有过错,因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用户相应的损失。
但“相应的损失”究竟是什么呢?对此,熊某案被告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电信合同就是承担话费损失。
此外,上述律师认为,“中国移动只是一个工具,人利用工具来犯罪,我们认为不应该由工具来承担”。
效率与安全哪个更重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补办手机SIM卡是“补卡截码”诈骗案中关键的第一环。受害者空姐张馨予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如果不是中国电信违规地用我的假的临时身份证给骗子补办了我的手机卡,也不会造成我一系列的损失。”
在补卡诈骗中,当事人的谨慎操作和隐私保密、运营商的补卡审核,以及银行的安全校验都是重要的安全防线。但在用户非主动泄露隐私的情况下,运营商的审核无疑成为了“第一道防线”。也正是因此,受害人往往将电信运营商作为追责的第一目标。
在运营商是否担责的问题上,熊某案被告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用于办理个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犯罪嫌疑人和临时身份证上的照片长得非常形似,犯罪分子当时一口认定这就是他的,电信运营商如果不给补卡也是违反了工信部上述要求。
上述律师进一步表示,实际上,允许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业务但是又无法核实临时身份证的真实性,对于运营商来说是事实上的不能,犯罪分子利用了这个空当。一位参与类似诉讼的律师也对记者表示,“如果运营商放弃效率去追求事实的认定,作为企业来说是达不到的,而且社会成本相当高”。
不过,熊某案原告律师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办理补卡与办新卡是一样的,不论运营商承诺还是法律规定,都要求是实名制,因此能否识别身份证件真假是运营商的事,没设备来辅助识别真假难道不是运营商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移动手机用户增量市场目前已经开发殆尽,对存量用户的网间争夺成为当下运营商的头号任务,而运营商的用户体验和业务效率无疑是吸引客户的重要因素。
4月18日,中国联通发布盈利警告,预计今年一季度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预计约为人民币4.8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85%。有分析认为,一季度销售费用的上升主要是联通争取客户的费用较多,今年的运营商市场竞争或许将非常激烈。
每经记者 岳琦 实习生 李少婷
原标题:“补卡诈骗”频现 三大电信运营商齐中招